你说的好麻烦!
我不是秦皇岛的,但我们是一个国家的,劳动条例是全国统一的!
1、先申请工伤认定。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3、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其实简单直接的流程就是
工伤申请---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就医----病情稳定后由医生开具“医疗终结”证明-----伤者在完全稳定时可以申请评残----评残结果确定按照等级领取补助金!
伤者所有的医疗费用由所在单位垫付,并包括生活,车费,护理费等...
详情请百度“工伤条例”!
朋友!其实你只需百度“工伤申报流程”即可,类似的问题有很多网友都已经回答了!
祝顺利!
单位有给你参加工伤保险么? 如果有的话,工伤基金支付: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本人工资(缴费工资)为标准,九级为8个月;用人单位支付:停工治疗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按月支付给你。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应该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按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九级为14个月,还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为6个月。 具体的你可以咨询咨询秦皇岛的工伤保险科。如果单位没给你上工伤险,那这些钱应该是你单位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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