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异地生育转诊——报销
青岛市异地转诊是这样办理的:
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依照《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该单位驻外地工作人员、探亲或准假等外出人员,到本级统筹区域外医院生育时。
携带材料: 职工本人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本人申请及单位证明。
办事程序: 职工至外地生育前携带相关材料申请办理。
办理时限: 现场办理。
办理地点: 市内四区职工在市内四区各劳动保险办或外资处就近办理。
烟台的可以参考,具体的请询问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
烟台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事业处 烟台市太平街11号 6632115 264000
或者致电12333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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