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金额+时长)
_南昌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如下:
一、可领取金额:
1、一类区域:1665元/月;
2、二类区域:1557元/月;
3、三类区域:1449元/月。
注:区域划分和发放标准根据最低工资标准适时动态调整。
二、可领取时长: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
2、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
3、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
4、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
5、满5年不满6年的:领取14个月;
6、6年以上的:每增加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间可在14个月的基础上增加1个月,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_南昌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对象及条件如下:
(一)南昌失业保险金申请对象:
具备下列“申请条件”的失业人员。
(二)南昌失业保险金申请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
南昌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
2022年最新南昌失业金领取条件如下: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一、南昌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由参保地按月发放1000元的失业补助金,最长不超过6个月。 申请材料:身份证或社保卡 范围: 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特别注意:2022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不属于申请范围。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二、依据 1.《江西省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告》(赣府厅字〔2020〕15号) 2.《关于扩大失业保险范围的通告》(人社部发〔2020〕40号) 3.《江西省关于做好扩大失业保险范围有关工作的通告》(赣人社发〔2020〕23号) 4.《南昌市关于扩大失业保险范围优化经办服务的通告》(洪人社发〔2020〕204号) 5.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扩围! 申请时间:申请2021年失业补助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三、内容 1.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得重复领取,不得跨区域领取,不得与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同时领取; 2.每人每月1000元失业补助金,申领期限最长6个月;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停发失业补助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的、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的、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死亡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南昌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了足够缴费义务满一年;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已办理失业登记;
3、有求职意愿和要求。
申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向参保地申领每人每月1000元发放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享受,不得与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同时享受。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从下一个月起,失业人员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不可以网上进行申请。
二、失业补助金只可以到就业服务机构领取,领取方式如下:
1、取得原单位发给的失业证明:包括企业的性质、失业的原因、符合国家规定的材料。劳动合同制工人还要持《劳动手册》、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
2、持上述材料到当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填写失业职工登记表,领取失业职工手册。
3、领取失业救济金:持失业职工手册按有关规定定期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领取失业救济金。 失业救济金的发放标准是相当于当地民政部门规定的社会救济金额的120%至150%。具体金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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