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长安申请公租房的详细事项如下:
一、东莞长安申请公租房的条件:
一)、东莞长安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1、东莞户籍,在东莞工作或居住;
2、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子女,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生活和居住,可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3、申请当月及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都在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4倍或以下;
4、无自有住房,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享受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房屋修葺和本市人才住房优惠政策;
6、家庭人均资产在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年标准20倍或以下。
二)、东莞长安新就业职工:
1、在东莞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年并签订劳动合同;
2、在东莞市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
3、申请人不在户籍所在镇/街工作(本市户籍的),申请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非本市户籍的);
4、新参加工作未满五年(从毕业的次月起计算);
5、在东莞市无自有住房;
6、未享受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房屋修葺和本市人才住房优惠政策。
备注:新就业人员是指从全日制学校毕业,且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时间不满五年的就业人员。
三)、东莞长安外来务工人员:
1、申请人在东莞市工作满5年,申请时在东莞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年并签订劳动合同;
2、在东莞市累计缴纳社保满5年;?
3、在东莞市无自有住房;
4、未享受过东莞市人才住房优惠政策。
二、东莞长安申请公租房的申请材料:
一)、东莞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1、身份证;
2、户口本;
3、结婚证;
4、收入情况证明;
5、家庭资产情况证明材料;
6、住房情况证明;
7、申请人共同居住和生活的相关证明(申请人未满18周岁,或者非东莞户籍但在东莞居住和生活);
8、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证明(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户籍)。
二)、新就业职工:
1、身份证;
2、户口本(东莞户籍需提供);
3、居住证(非东莞户籍需提供);
4、毕业证明;
6、工作证明;
7、劳动合同;
8、社保证明;
9、住房情况证明/房产证明。
三)、外来务工人员:
1、身份证;
2、居住证;
3、工作证明;
4、劳动合同;
5、社保证明;
6、房产证明。
三、申请流程:申请家庭或单身居民携带上述资料前往户籍所在或工作所在地镇/街住建部门提出申请即可。
法律分析: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本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或居住请人未年满18周岁的子女,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生活和居住,可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2、申请当月及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都在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4倍以下(含4倍)3、家庭人均资产在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年标准20倍以下(含20倍),人均资产认定按《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东府〔2018〕17号)的规定执行4、无自有住房,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未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人才住房及房屋修葺等优惠政策。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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