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保转移到异地需要什么手续
1、医保转移到异地需要的手续如下:
(1)参保单位将上述材料上报至社保中心转移接续业务;
(2)由转移接续业务审核通过后打印《基本养老缴费凭证》及打印医疗《参保凭证》和《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
(3)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凭证及《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通过挂号信邮寄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二、转移医疗保险异地办理流程是什么
转移医疗保险异地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跨统筹区就业前,参保单位或人员携带到转出地办理终止医保参保手续;
2、转出地出具异地参保凭证,并办理转出手续;
3、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单位参加医保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医疗保险转入;
4、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出地经办机构联系,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5、转出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终止参保人参保手续,以及完成个人账户金额划转;
6、转入地经办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个人账户余额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入手续。
法律主观:
1去你以前的地方社保局,拿一张转移社保的单子,填好,拿到现在地方的社保局办理接受的手续。 2中间因为医保是不需要转移的,所以相关人员会当面给你结算清楚,医保有多少余额他会让你存入多少钱到社保人员名誉下的任何银行卡,拿银行小票到社保局换取现金。 3手续办好后,再拿着手续原件交到以前的社保局,剩下的就不需要你自己办理了,社保公司会帮你处理好的。
法律客观:《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
第四条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前,参保人员或其所在用人单位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经办机构办理中止参保手续,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开具参保(合)凭证。
转出地经办机构应核实参保人在本地的缴费年限和缴费情况,核算个人账户资金,生成并出具参保(合)凭证;
对有欠费的参保人员,告知欠费情况并提醒其及时补缴。
转出地经办机构应保留其参保信息,以备核查。参保人遗失参保(合)凭证,转出地经办机构应予补办。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
第五条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后,按规定参加转入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或其新就业的用人单位向转入地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并提供参保(合)凭证,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
第四条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前,参保人员或其所在用人单位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经办机构办理中止参保手续,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开具参保(合)凭证。
转出地经办机构应核实参保人在本地的缴费年限和缴费情况,核算个人账户资金,生成并出具参保(合)凭证;
对有欠费的参保人员,告知欠费情况并提醒其及时补缴。
转出地经办机构应保留其参保信息,以备核查。参保人遗失参保(合)凭证,转出地经办机构应予补办。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
第五条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后,按规定参加转入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或其新就业的用人单位向转入地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并提供参保(合)凭证,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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