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有关公积金须知事项

景德镇有关公积金须知事项

lysxtv 2025-04-27 生活经验 62 次浏览 0个评论

根据国家最新政策,公积金是可以异地提取的。但各地情况可能有所不同。需要在景德镇公积金中心咨询确认。

景德镇有关公积金须知事项

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下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各地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今后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并首次明确提出公积金将实现异地互认。住建部2015年9月21日在其官网上发布了签署日期为2015年9月15日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为: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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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可以进行转移的,需要在员工离职之后公积金处于封存状况时才可以办理。

职工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1)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2)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应注意填写完整以下内容:转入、转出单位的全称,单位编号及所属的归集部门;调出职工的姓名、编号应与单位汇缴清册填写的一致;转移金额为该职工账户账面余额;签章(在归集部门留的印鉴)。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离职应由原单位办理封存,待到新的单位工作以后,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但不可销户提取。符合提取条件的才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5月10日,澎湃新闻获悉,江西省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近日发布《关于印发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简称《通知》)。

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方面,《通知》显示,适度上调公积金贷款限额。符合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家庭,在中心城区购买普通新建商品房的,单职工贷款最高限额由35万元/户提高至50万元/户;双职工贷款最高限额由50万元/户提高至70万元/户。

同时,降低首付比例。购买普通新建商品房,第1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第2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购买二手房,第1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第2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

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方面,《通知》提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投放,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方面,《通知》提出,凡在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在2022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属首次购买的,给予200元/平方米补贴;属改善型的,给予100元/平方米补贴;景德镇市常住居民二孩、三孩家庭群体,且子女未满18周岁(截至2022年4月30日),购房时凭户口本或出生证明,分别给予200元/平方米、300元/平方米的补贴。补贴不重复享受,只可按最高标准享受一次,补贴资金由受益财政全额保障。

实施财税优化服务政策方面,《通知》提到,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人出售符合条件的普通标准住宅,其增值率不超过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严格按规定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相关政策,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增值税留抵退税部分,符合条件的应退尽退。

同时,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契税实行先征收后补贴。以契税缴纳时间为起始时间,购房人缴纳契税后,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完税凭证、进账单等提出补贴申请,由受益财政给予所缴契税50%补贴。

以下为政策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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