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增加60天。法律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到4个月流产的,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产假。《辽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25条: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妇,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结婚假期外,增加结婚假期的7天符合本条例的生育规定的夫妇,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了60天的产假,配偶享受了15天的护理假期。假期发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一、辽阳市社保费用明细(元)
养老保险:
企业最低525.44;个人最低262.72;企业最高2740.32;个人最高1370.16。
医疗保险:
企业最低230.70;个人最低61.52;企业最高1153.35;个人最高307.56。
大病医疗保险:
企业最低48.00 ;个人最低48.00;企业最高48.00;个人48.00。
失业保险:
企业最低16.42;个人最低16.42 ;企业最高85.64 ;个人最高85.64。
工伤保险;
企业最低19.70 ;个人最低0.00;企业最高102.76;个人最高0.00。
地方补充:
企业最低12.00 ;个人最低0.00;企业最高12.00;个人最高0.00。
住房公积金:
企业最低193.20;个人最低193.20 ;企业最高2201.76;个人最高2201.76。
社保是指社会保险,主要包含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一般来说社保分为居民社保与职工社保,职工社保由职工与单位分摊,居民社保的缴纳金额是由社会平均工资来确定的,一般来讲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大概在1000元到5250元之间,具体缴纳主要分为不同的档次,由个人自行选择后自行进行缴费。与职工社保相比的话还是不够划算,但随着社会个人从业者越来越多,居民社保的缴纳也越来越完善。
二、社保缴费计算方法
企业社保缴费基数不同,缴纳费用不同
企业社保费用=养老基数×养老比例+医疗基数×医疗比例+失业基数×失业比例+工伤基数×工伤比例+生育基数×生育比例。
公式如上:注:比例=企业承担比例+个人承担比例
三、辽阳市社保缴费基数
1、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最高缴费基数上限为15714元;最低缴费基数下限为2881元。
2、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最高缴费基数上限为17274元;最低缴费基数下限为3455元。
三、社保局可以办理社保卡,办理手续如下:
1、带上个人的身份证件和相片前去本地社保局;
2、填社保卡申请表,填好后将申请表、身份证件和相片交给社保局工作人员;
3、社保局进行审批;
4、审核通过,制卡中心制卡;
5、制卡进行后,社保缴纳人在特定的银行领社保卡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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