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农民角度,收藏三农!大家好,我是三农老道!时光荏苒,一转眼2023年已经来到1月中旬。
在国家各项惠农政策全面落地之下,乡村经济迎来了快速发展,农村土地的价值更是水涨船高。
对于我们农民来说,在农村土地确权全面完成之后,农民跟土地之间的权属关系变得格外紧密。
在土地迎来系统增值的大背景下,大家也特别关心土地经营管理的相关趋势。
可最近网络上却有传闻称“土地承包又有新的变化”。
对于无地农民来说,在2023年我们想要获取承包地,又有哪些合法路径?在农村土地经营管理、土地承包方面又有哪些最新变化,今天老道就给大家做一个详细汇报,具体情况咱们一起来说一说。
在刚刚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国家针对三农的发展再次做出了明确要求,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加大农业强国建设力度。
而农村土地作为一项重要的生产要素,也是我们农民的命根子。
在今年,国家针对土地承包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将继续推进土地承包期延包试点,而且会以县为单位进行整县的试点推进。
透过这则消息来看,也再次为我们明确了农村土地在未来不会打乱重分。
根据国家现行的土地承包相关政策来看,《土地管理法》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在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到期之后,国家还会继续延长30年的土地承包期。
我国现在实施的土地承包政策依然会根据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方针进行推进,农民跟土地之间的关系还会获得法律和政策层面的双向保障。
对于我们无地农民来说,大家想要申请承包地,可以根据《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依法依规开垦荒地;也可以向村集体申请之前村集体预留的机动地,或者是跟同村集体成员之间进行土地承包权的流转,这些都是我们无地农民获取承包地的重要路径。
随着城乡经济一体化的行动发展,这些年有越来越多的农民兄弟选择进城务工,大家也在分享城市经济发展带来的时代红利。
不过有一个问题也一直在务工农民的心中萦绕,久久不能离去。
农民在进城务工的同时,如何处置好老家的承包地变得格外重要。
如果老家的承包地长期荒芜,很有可能就会面临到收回的处理。
在这个大背景下,这些年土地托管机构迎来了快速发展,有越来越多的土地托管企业在乡村扎根从事农业生产。
他们通过土地托管的模式统一收回农民土地,再通过规模化的经营,用科学的方式进行种植培育,不仅能够降低农业生产的成本,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创造出了更高的农业产值。
最终土地托管机构和土地托管农户也实现了合作共赢。
而有些专家认为,如果在2023年全面推进土地托管模式,整体收回农村土地,起码要按月给每户农民4800元的合作费用。
针对这个提议,很多农民兄弟也是拍手称赞,当然也有持反对意见的。
老道认为,专家的这个分析大家可以做个参考,但土地托管本身作为一项市场经营管理活动,还是需要因地制宜的,通过协商沟通来确定合作方式和合作费用。
我们农民要根据当地的农业产业收益情况和土地规模、土地情况与土地托管机构签订相关的托管协议。
而且在协议当中要明确土地托管的相关补贴归属,避免因为权益不明晰导致自身的收益受到损失。
2023年,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之年,老道恳请所有的农民兄弟行动起来,点击文末右下角的在看,一起为国家的乡村振兴战略、三农扶持政策点个赞。
原则上不收回。中央的政策是:在承包期限内,土地不调整,即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
法条链接: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政策,在法条的具体体现:1、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农村土地承包法,26条)
2、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37条)
也就是说,在承包期内,承包地不应人口的增减而变化,但也有例外,该例外是有严格条件的:
1、不得收回的例外:
A、举家迁入设区的市应当收回;
B、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
2、不得调整的例外:
A、因自然灾害严重损毁承包地特殊情形对个别户的适当调整,突出“严重损毁”、“个别”、“适当”;
B、原中央政策“人地矛盾突出”可以调整,已被法律排除;
C、调整地的来源:依法收回、交回的承包地;开垦的地;预留的机动地
机动地的说明:
D、程序:民主议定即本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代表同意,报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主管部门批准
1、集体预留不得超过5%;
2、以前留了就留了,没留不得再留;
3、不够5%的,不得再增加;
4、超过5%的,超过部分在个别户调整时优先使用
“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以该户人口存在为前提,如果该户消亡,属一方主体的消灭,政策自然不再适用。本案,97年时,三人同一户,只要期间没有土地调整的,仍然属于同一户,否则,你结婚后新增的人口,那也应当有新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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