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养老待遇申领的5退休金在单位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申请领取。
办理材料:
1、公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机关、参公单位人员《上海市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审批表》原件、《上海市公务员正常晋升级别工资档次审批表》复印件;
3、本人在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上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农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其中之一);
4、根据单位人员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1)局级干部退休,需市委组织部或相关部门的批复复印件;
(2)具有警衔的人民警察,需携带《人民警察警衔变动审批表》复印件;
(3)符合计划生育奖励条件的人员需携带由户口所在街道(镇)计划生育办公室盖章的《领取年老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申请审核表》或《申请领取计划生育一次性补充养老金证明》原件。
注: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扩展资料:
在实务中,企业制订的退休金的筹措方式可分为置存基金的退休办法和未置存基金的退休办法。按退休金筹措方式划分的退休金:
1.置存基金的退休办法
企业提取退休基金,交给独立的信托机构,如银行或保险公司,由其保管运用,在职工退休时,由信托机构从退休基金中支付退休金。企业除非已完全履行退休金给付义务,否则不得将退休基金收回。
2.未置存基金的退休办法
企业未提取退休基金交付信托机构保管运用,或者企业虽提取了退休基金,但自行保管运用,而未交付给信托机构保管使用,在职工退休时,企业自行筹措资金支付退休金。这种办法与置存基金的退休办法相比,职工的退休金缺乏保障。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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