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金额如下:
赣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是根据国家和省级规定制定的,其标准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四个方面。
1、基本养老保险
根据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其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具体缴费标准如下:
月平均工资(元) 缴费比例
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60%
最低工资标准的80%至100% 70%
最低工资标准的100%以上 80%
2、基本医疗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其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0%,具体缴费标准如下:
月平均工资(元) 缴费比例
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10%
最低工资标准的80%至100% 11%
最低工资标准的100%以上 12%
3、失业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缴费标准为其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具体缴费标准如下:
月平均工资(元) 缴费比例
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1%
最低工资标准的80%至100% 1.5%
最低工资标准的100%以上 2%
4、工伤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
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的操作步骤:
1、了解社保缴费标准和政策。
2、确定社保缴费基数,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3、确定社保缴费时间,每年的1月至6月和7月至12月分别缴纳一次。
4、选择社保缴费方式,可以选择自愿缴纳或用人单位代缴。
5、缴纳社保费用。
6、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
综上所述,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和政策是保障灵活就业人员权益的重要措施,也是促进灵活就业发展的重要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在选择灵活就业的同时,也应该了解相关的社保缴费标准和政策,合理缴纳社保费用,享受到相应的社保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第六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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