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黄云白日曛,北风吹雁雪纷纷。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六翮飘飖私自怜,一离京洛十余年。
丈夫贫贱应未足,今日相逢无酒钱。
一、你的房子,开发商是以租代征的名义建造的,根本没有正规的土地证;
二、房子使用期限就是10年,到期后,要与所有权人续签土地出租协议,同时缴纳租金。
如果达不成新的租地协议,或不缴纳租金的,所有权人有权要求你恢复土地原状。如果在十年的期限内,遇到拆迁的,原则上这只是小产权房,当然会有一定的补偿。
依你所述,你手里有土地证,还过了户,到哪里过的户?到底是什么样的土地证?事实上,正式的土地证是国土局颁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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