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户口
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办理社保(养老+医疗)。
参保条件:北京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的社保局
办理材料: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
办理流程:户籍所在地的社保局,把个人档案托管到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中心,然后在那办理参保手续,要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和照片等。
缴费标准:凭本人身份证和原单位社保凭证,每年缴纳的金额由社保局公布,分三个档次:60%、80%、100%。
二、非北京户口
无法在北京自己缴纳社保,必须通过单位缴纳。只有北京城镇户口才能自己交社保,同时参加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
只能找在北京有服务网点的社保代缴公司缴纳或者挂靠在亲戚朋友的公司名下。
首次参保:按社保局参保流程内容填写,此外需要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一寸白底电子照片、身份证复印件(2张)。
本地调入:已经在北京市参保过社保或公积金的,需联系前单位将社保或住房公积金封存,之后方可正常参保。
个人缴纳社保,只能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这两部分。
1、个人如何缴纳社保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养老 医疗);
2、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
3、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
4、个人如何缴纳社保问题中所需基本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
5、缴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目前尚有80%和100%两档可以选择。
异地户籍人员如果想要在当地办理社保,需要申请“社保转移”手续,其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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