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成都市农村拆迁安置房政策

2023年成都市农村拆迁安置房政策

lysxtv 2025-04-14 生活常识 27 次浏览 0个评论

房屋补偿费实行货币补偿,住宅实施改造、房屋所有权人选择产权调换,对直管公有住宅实施改造等5个方面的补偿按照统一拆迁标准,被拆迁房屋补偿实行货币补偿安置的,按照被拆迁房屋评估单价乘以被拆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确定。

2023年成都市农村拆迁安置房政策

关于农村拆迁后安置房的政策,各个地区的规定并不相同,而成都市对农村拆迁后安置房作出了新的政策规定,以下是的我为您总结梳理的有关成都市农村拆迁安置房政策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成都市农村拆迁安置房政策

1、房屋补偿费

实行货币补偿,住宅实施改造、房屋所有权人选择产权调换,对直管公有住宅实施改造等5个方面的补偿。

按照统一拆迁标准,被拆迁房屋补偿实行货币补偿安置的,按照被拆迁房屋评估单价乘以被拆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确定。实行住宅产权调换安置的,被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按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分别调换,根据市场评估价结算套内建筑面积价差,拆迁人免收公摊面积补差款。估价机构对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应反映同时期、同结构、同用途、同类区域的二手房市场价格。

2、提前搬迁奖励

按项目改造补偿方案给予不同档次的户奖和楼栋腾退奖,总计每户不超过8万元。

3、政策性补贴

房补贴和物管费补贴。物管费补贴根据改造范围内房屋建筑面积,按1.8元/平方米·月的标准,一次性发放5年。

4、政策性补偿

补偿被拆迁人安装天然气费用。包括了被拆迁人安装电话、有线电视、宽带、天然气、电表和空调移机等政策规定的补偿费用。

5、政策性补助

被拆迁者补助每户搬家费1200元。按照规定,拆迁人将向被拆迁人提供包括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和搬家补助费。被拆迁住宅房屋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按50平方米计算。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一次性发放6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

拆迁商业、办公、生产用房等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以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区职工平均工资收入为准,由拆迁人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实际从业人员(不含临时人员)支付。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一次性发放3个月补助费。

拆迁人对被拆迁者提供搬家补助费,补助标准为住宅每户补助1200元。非住宅由拆迁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或由拆迁人组织搬迁,据实补助搬家费用。

成都市农村拆迁安置房政策在房屋补偿费、提前搬迁奖励、政策性补贴、政策性补偿、政策性补助这五个方面做出了新的政策规定。

08年成都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在成都,符合什么条件的居民才能认购经济适用房呢?其资格审核流程、申购流程是怎样的呢?经济适用房作为一种城市保障住房,因其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而受到追捧。那么在成都,符合什么条件的居民才能申请认购经济适用房呢?而其资格审核流程、申购流程是怎样的呢?

满足这些条件的人群可申请经济适用房

在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区)内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内;

(二)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含16平米)以下(包括已购政策性住房)且无其他用途房屋。

凡户籍属于成都市农村,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内;

(二)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户籍属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并在五城区(含高新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三)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包含“新居工程”的安置房)及其他用途房屋。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提交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婚姻证明、收入证明(或低保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成都市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收证明。

家庭成员有公司股东或法人的,须提供含公司财报、纳税证明、2年内分红情况等证明材料;

涉及须估价的财产(如车辆等),须到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取得相关评估认定书;

家庭成员有台湾居民的,台湾居民须向台湾当地法院提请个人财产收入工作书,工作书由海基会转四川公证员协会交区(市)县民政部门(港澳参照执行);

家庭成员有外籍人士的,在境外进行的婚姻登记、由境外机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和个人财产收入证明须通过当事国合法机构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领事认证。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成都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日前经过了市政府审批,并在最新一期的政府公报上公布。根据该《办法》,我市对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实行政府指导价,入围家庭只能按照规定标准购买一套,购房5年内不得将经济适用住房进行出租、出售、赠予和抵押。

该《办法》明确了我市经济适用住房资金的来源和房源归集渠道,并规定新建经济适用住房的户型以两房为主,单套建筑面积不得超过60平方米。

在经济适用住房的定价与配售上,该《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的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并向社会公布。该办法还明确规定,企业投资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利润不得高于3%;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只能按成本价销售,不计利润。

根据该《办法》,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已婚的申请人须将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及户籍迁入本市前在国内其他城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领取过未购房补差款;一定年限内未曾转让过自有形式的住房;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本市低收入标准线;家庭总资产不超过一定限额;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由申请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工作站提出申请。申请材料经初审通过后,将上报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和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逐层审核。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根据准入围家庭轮候时间,对其申请条件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予以公示,并根据公示结果确定入围家庭。

该《办法》规定,入围家庭只能按照规定的标准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入围家庭选房后,依经济适用住房产权归属,与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或开发建设企业签订购房合同。经济适用住房在交付使用后,买受人应当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在经济适用住房的产权管理上,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未满5年的,买受人享有有限产权,期间经济适用住房不得出租、出售、赠予、抵押;满5年的,买受人可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但应按照届时同地段、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买受人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也可以取得完全产权。

转载请注明来自嵩县网,本文标题:《2023年成都市农村拆迁安置房政策》

每一天,每一秒,你所做的决定都会改变你的人生!

发表评论

快捷回复: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27人围观)参与讨论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