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人才居住证在哪办理
1、引进人才居住证在市、区县人力社保局线下办事窗口现场申请。拥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特殊才能的国内外人员,以不改变其户籍或国籍形式到该城市工作或创业的,可申领引进人才居住证。
2、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二、引进人才居住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1、领取申请表。符合人才引进居住证办理条件的申领人到人事局或者劳动保障局领取《申请表》,也可以登录人才网下载打印;
2、填写申请表。申领人应按要求实事求是填写《申请表》;
3、提交申请。申领人向领取《申请表》的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或者在政务服务网省级入口上提交在线申请;
4、审核。受理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并将审核认定结果书面通知申领人;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核定《人才居住证》有效期限,开具办理《人才居住证》通知书;
5、领证。申领人携带办理《人才居住证》通知书到公安机关领取居住证。按照自愿原则,可选择邮寄或者窗口领取,选择窗口领证的,可在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至居住地派出所窗口领取。
海宁属于浙江,居住证办理流程 :
(一)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领人填写《<浙江省居住证>申领(签注)表》(申请邮政快递寄送证件的填写《省内邮政快递<浙江省居住证>申领表》),提交本人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相片,就业、居住或者就读的证明材料。材料齐全,出具回执。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二)审核审批。符合申领条件,生成制证数据。不符合申领条件,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三)制证。省公安厅制作证件;?
(四)发放。受理窗口领取或邮政快递寄送。
申请条件 :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属于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投资创业、引进人才的,申领《浙江省居住证》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扩展资料
《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三章?居住证
第十五条?《浙江省居住证》是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第十六条?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前款规定的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属于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投资创业、引进人才的,申领《浙江省居住证》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第十七条?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相片,就业、居住或者就读的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到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相关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出具回执;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发放《浙江省居住证》;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浙江省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一次。
《浙江省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自证件签发之日起每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证件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证件使用功能恢复,
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持有人的就业、居住、就读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领条件的,不予签注。
《浙江省居住证》持有人的居住地址、服务处所等在发证地的市区、县(市)范围内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条?公安机关应当主动为《浙江省居住证》持有人办理签注和变更手续提供服务。
参考资料:
浙江政务服务网-居住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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