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外地人在天津买房的,具体条件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需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才可以获得在津买房的资格。
一、滨海新区外地人买房新政策
以家庭为单位,在除滨海新区之外的天津其他区,天津户籍(含集体户口,不包括蓝印户口)限购第三套住房;外地户籍和成年单身人士(包括未婚、离异)限购第二套住房。
滨海新区不限购。外地户籍在天津买房需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这是外地户籍在津买房的的前提条件,连不限购的滨海新区也需要提供社保或个税。
二、滨海新区外地人买房注意事项
1、认房又认贷,有过贷款记录即视为二套,无论是否还清。
2、“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是指购房人从购房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3年内任何连续24个月。
3、对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存在补缴费且24个月中补缴月数不超过3个月的,视为连续缴纳,可作为有效购房凭证。
4、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一是至少一名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二是驻津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的家庭(军官证不能证明服役所在地的需部队相关部门提供证明文件)。
5、离婚后带未成年子女的按照家庭认定,未带未成年子女的按个人认定。
6、居住型公寓和已选择房屋用途为“居住”的混合型公寓纳入限购范围,其他类型公寓不纳入限购范围。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天津市购房政策
外地人在天津购买的房屋时,要按照以下条件进行购买。
1、在天津,借款人的年龄加上贷款的期限,男性不可以超过六十五岁,女性不可以超过六十岁。
2、在天津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具有永久居留权或者有效居留权。
3、在天津或者居住地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在天津,必须要支付不低于住房总价一定比例的首付款。借款人单位出具的职务和收入证明,私营企业主要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能表明其偿债的经营收入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外地人在天津购房流程是什么
1、首先是报名,市住建委负责指导、监督全市自住型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网上现场两步都得走按照职责分工、而开发商在向市住建委网站申请办理自住型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备案手续前、就会在市住建委网站和销售现场进行不少于15天的公示。
2、核验20个工作日内给出结果、天津市民在提交材料之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得到是否通过审核的结果、通过购房资格审核的申请家庭方可参加摇号。
3、摇号、天津系统摇号开始以后、会分别对这两个摇号池内的候选人排大队、再由开发商依次通知选房、与车牌摇号系统类似摇号前、产权型保障房轮候家庭和本市户籍无房且其中单身人士已年满25周岁的家庭会自动进入优先池、其他有购房资格的人群则会进入普通摇号池。
外地人在天津买房的注意事项
1、检查房屋基本信息。选好了房屋之后,在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再次和开发商确定合同里的楼盘信息,如房屋所处的是哪一栋、几单元、第几层、房间号、户型面积、价格等,查看这些信息是否和自己所认定的是一样。
2、确定贷款方式。现在的贷款方式主要分为了两种,一种是商业贷款,另一种是公积金贷款,这两种贷款方式都是各有优缺点的,购房者在决定采取哪种方式进行贷款购房时,应充分考虑到两种方式的特点,依照自身实际情况选择贷款方式。如果购房者所购房屋需要的贷款额度较大,可选择商业贷款,但如果购房人希望尽可能地节省利息,那么公积金贷款为优选。
3、考察开发商的实力。如果楼盘的开发商实力强大,那么新楼盘的选址、物业服务标准,还是建造的房屋质量、户型,肯定都是值得购房者去进行购买的,现在开发企业跑路事件屡见不鲜,如果开发商的信誉不好,那么在购买这个楼盘房子的时候风险可能也会很大。
根据天津购房政策:天津购房以家庭为单位,在除滨海新区之外的天津其他区,天津户籍(含集体户口)限购第三套住房;外地户籍和成年单身人士(包括未婚、离异)限购第二套住房。外地户籍在天津买房需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这是外地户籍在津买房的的前提条件,连不限购的滨海新区也需要提供社保或个税。
需要注意的是:
1、天津购房认房又认贷,有过贷款记录即视为二套,无论是否还清。
2、“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是指购房人从购房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3年内任何连续24个月。
3、对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存在补缴费且24个月中补缴月数不超过3个月的,视为连续缴纳,可作为有效购房凭证。
4、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一是至少一名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二是驻津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的家庭(军官证不能证明服役所在地的需部队相关部门提供证明文件)。
5、离婚后带未成年子女的按照家庭认定,未带未成年子女的按个人认定。
6、居住型公寓和已选择房屋用途为“居住”的混合型公寓纳入限购范围,其他类型公寓不纳入限购范围。
天津购房贷款政策规定
1、在本市无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2、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
3、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也就是说,从4月1日开始,天津执行的商业贷款政策是:认房认贷,首套房首付最低三成,二套最低六成,最长贷款年限25年。
注:1、已取得房产证或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认定套数,网签预定协议的不认定套数。
2、共同产权房屋认定套数。
3、因拆迁需购房的,凭拆迁证购买,购买后认定套数。
4、因持生效法律文书需购房的,凭文书或判决书购买,购买后认定套数。
5、因继承遗赠文书需购房的,凭继承判决书购买,购买后认定套数。
6、企业自建经济适用住房并已取得产权的,计入居民家庭或单身人士住房套数。
7、个人在国有土地上自建且已依法取得产权证的住房,计入居民家庭住房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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