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后买方到手的证件有产权证,其他的发票需要保存的是契税发票,维修基金发票,购房发票等。交易过程中买方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证明、网签协议、完税证明,产权证等资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买二手房需要原房主提供什么
法律主观:
对 二手房交易 来说,最重要的是过户办证。根据正规流程,办证要走以下程序:资料准备、产权转移登记申请(到市、区房产局)、领取 购房 人《 房屋所有权 证》、 土地使用权 转移登记申请(各区土地分局)、领取购房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办证过户时,买方需提交以下资料:购房人 身份证 复印件,如购房人非本市户口的,需提交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卖方需提交以下资料:卖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二手房交易评估报告,卖方及共有人(配偶)身份证、户口、婚姻证明复印件。 二手房交易需缴纳的相关税费有—— 契税 :交易价或评估价(取高值)的1%; 综合服务费:5元/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 印花税 :交易价或评估价(取高值)的0。05%; 产权登记费:85元/套; 土地登记费:35元/套; 交易评估费:评估价的0. 3%; 土地收益金:按地段等级收费标准×土地分摊面积(2006年12月31日前上市出售的房改房免收土地收益金)。 以上就是对买 二手房过户 需要什么手续问题的解答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法律主观:
买二手房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合法的身份证明文件;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其他资产证明;贷款银行供楼存折;由房管局开具以家庭为单位的无房证明等。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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