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跨省异地办理身份证:在西宁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重庆、宁夏、陕西、安徽、海南、辽宁、吉林等七省(市、区)籍人员,且已办理暂住登记手续的。注: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伪造、买卖、冒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的;在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情形不予受理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省内异地办理身份证:青海省海东市、黄南州、海西州、玉树州的户籍人口在西宁市居住、就业、就学。办理材料:1、到期换领、损坏换领身份证:原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学生提供学生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2、补领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现状 北京警方已受理外省群众在京办证2536件
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全市共受理外省市群众在京办理居民身份证2536件。
此前,8月24日,本市公安机关便启动了京津冀居民身份证异地换领、补领受理工作,天津市、河北省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均可在北京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
而后,为进一步做好居民身份证异地换领、补领工作,北京警方又启动了福建、广东、上海、江苏、江西、海南、山西、湖北等8个省市户籍人员在京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此前北京办理身份证异地受理的省市已经达到了10个。
值得注意的是,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不在异地受理范围。此前,在京流动人口,在北京居住半年以上,持相应暂住证可办理异地受理。自9月20日开始,外省群众在京办理身份证不再受半年期限限制,今后,可持有效的居住登记卡,有效暂住证在北京市所有户籍派出所办理,预计明年7月1日,全国范围内异地身份证办理全面实施。
进展 身份证异地办理扩大范围 再增16省
记者了解到,此次又启动了河南、山东、黑龙江、安徽、山西、四川、辽宁、吉林、甘肃、湖南、浙江、重庆,贵州、云南、宁夏、青海等16个省市自治区户籍群众在京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
至此,除证件登载少数民族文字的省市自治区,已全部实现了办理身份证异地受理。
北京警方介绍,在京长期居住、工作、学习的以上的各省市户籍人员,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损坏、丢失,需要办理换领、补领的,申领人可就近向全市城区近郊区范围内的户籍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远郊区的怀柔、平谷、密云、延庆分局,可到所在的城区派出所或户籍大厅申请办理。
办理流程 需持有效期内的暂住证、工作居住证
北京警方介绍,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须申请人本人到受理窗口现场办理。办理时,需要提供北京市核发的本人有效期内的暂住证、工作居住证。换领证件的还需要提供原居民身份证。
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居民身份证收费全国统一标准,即换领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丢失补领、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申请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需本人现场拍摄采集居民身份证标准照片,并采集本人指纹信息。目前异地居民身份证受理系统不支持照片扫描。
申请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将在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提醒 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州县 因系统升级暂缓办理
北京警方介绍,内蒙古、广西、新疆、西藏4个自治区,吉林、四川、黑龙江、辽宁、青海的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因公安部正在进行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暂缓办理异地受理。
以下少数民族地区
暂不能办理异地换领身份证
广西 广西壮族自治区
西藏 西藏自治区
新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
吉林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长白朝鲜族自治州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
四川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甘孜藏族自治州 凉山彝族自治州 木里藏族自治县
黑龙江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辽宁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青海 黄南藏族自治州 黄南州河南蒙古族自治县 海南藏族自治州 果洛藏族自治州 玉树藏族自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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