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在外地农村买房,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农村房屋转让时,宅基地使用权与地上房屋一同转让。而农村宅基地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本村农民集体所有的,不能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x0d\同时作为农村户口,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已有宅基地或出卖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能获得批准。\x0d\\x0d\《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x0d\国土资源部印发《确定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一百六十九条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x0d\\x0d\《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x0d\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x0d\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x0d\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x0d\\x0d\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的指导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条文理解与适用\x0d\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x0d\(1)城镇居民购买;\x0d\(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x0d\(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x0d\(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x0d\(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x0d\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x0d\(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x0d\(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x0d\(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x0d\(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x0d\(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法律分析:
农村户口,即使是在城市买房子,户口仍然是农村的,如果当事人想成为城镇户口的,可以依法进行户口迁移,成为城镇户口。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有多种途径。例如在有些地方是购置房产达到一定要求之后就能解决在城镇落户的问题;又如有些地方是在当地工作年限达到一定长度后就可以转为城市户口—譬如上海,工作7年持有上海居住证就可以转为上海城市户口等等。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衍生问题:
农村户口转城市户口怎么办理?
农村户口转城市户口,需要正当理由,如结婚、购房等。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房产证、个人申请书、村委会证明等材料,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得到了城市户口带来的福利,同时也意味着失去了农村户口拥有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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