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新生儿办理入户手续。只有在新生儿取得本市户籍以后,才有资格参加婴儿医疗保险。
2、到当地的医保服务点为新生儿办理参保手续,同时缴纳相应的费用。在办理参保手续时,家长应向工作人员提供户口本、出生证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领取门诊医疗的就医凭证。这个凭证包括《社会保障卡》和《就医记录册》。
4、领取住院医疗的就医凭证。这个凭证是指《少儿住院基金医疗证》。
扩展资料1、只要新生儿是在出生3个月以内申报登记新型农村合作医并缴费的,其在申报前发生的医疗费用,市社保中心都视同其已经参保并给予医疗报销政策享受的待遇。
2、所以,家长应该在宝宝出生后的3个月之内申报登记新型农村合作医并缴费,宝宝之前发生的医疗费用就可以报销。对于出生后超过3个月以上才参保缴费的,仍按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执行。
3、住院报销须注意:住院时使用新生儿的名字,尽量避免使用“某某之子”或“某某之女”的名字;告知医生已参加新农合医保,尽量使用医保报销目录内药物和治疗方式,少使用自费药品
4、参保后新生儿需住院的,须在住院时持“住院证”到参保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开具无卡证明,并交至医院医保办,住院时凭无卡证明办理住院手续。出院结算时,使用医保结算系统结算,只支付个人自负部分。
参考资料:
新生儿出生当年取得户籍的,由其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市(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本年度内无需缴费。
城乡居民每年11月30日前出生的新生儿,须在出生当年办理参保登记;11月30后出生的新生儿视同为下年度新生儿办理参保登记。
11月30日之前出生的新生儿当年未取得大同市户籍,次年取得户籍的,由其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按出生次年的个人应缴额和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全额补缴次年的医保费。
在医保待遇保障方面,省政府明确,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医药费。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统筹基金报销比例将保持在75%左右。
同时,我省将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政策范围内住院或门诊大额疾病医疗费用个人自付超过1万元的,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支付比例保持在55%以上,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