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的公积金提取,主要遵循《福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
一、了解提取条件
在福州,公积金的提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无房职工租赁自住住房支付房租;离休、退休;出境定居;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等。因此,在提取公积金前,需要首先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提取条件。
二、准备相关材料
根据不同的提取原因,需要准备的材料也有所不同。一般来说,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购房合同或协议、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贷款合同、还款明细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准备材料时,务必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办理提取手续
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可以到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指定的业务网点办理提取手续。在办理过程中,需要填写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积金会按照规定的方式提取到个人指定的账户中。
四、注意事项
在办理公积金提取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确保自己符合提取条件,避免因为条件不符而导致提取失败;其次,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需的材料,以免在办理过程中出现遗漏或错误;最后,关注公积金提取的进度和结果,及时查询和处理相关问题。
综上所述:
福州的公积金提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在办理过程中,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并到指定的业务网点办理手续。同时,需要注意提取条件、材料准备和办理进度等方面的问题。
法律依据:
《福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二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出境定居的;
(四)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五)无房职工租赁自住住房支付房租的;
(六)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七)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八)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九)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其他依法可以提取的情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法律主观:
福州 公积金提取 可以通过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出具《提取(销户)凭证》,审批通过,提取资金存入职工银行账户。关于福州市 公积金 怎么提取出来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福州市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1、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2、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出具《提取(销户)凭证》,并由复核岗复核;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符合办理条件但材料不齐全的,出具《缺件告知单》。 3、审批通过,提取资金存入职工银行账户,出具《单笔审批表》。 二、福州离退休公积金提取材料 缴存职工有效 身份证 件。 三、福州公积金提取法律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 住房公积金 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 贷款 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 遗赠 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以上就是对福州市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的回答,公积金的基本用途在公积金的管理条例中也是作了明确说明,同时提醒大家,对于非法使用公积金,将公积金另做他用的,将会受到法律的处罚。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或者法律问题,欢迎到网进行咨询。
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