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个人社会保障号

什么是个人社会保障号

lysxtv 2025-04-26 热点资讯 31 次浏览 0个评论

社会保障号:每个人社会保障的检索号,根据《社会保险法(草案)》的规定,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将使用身份证号。而在这现阶段,各地虽然也普遍使用身份证号作为检索查询序号,但是也还存在着一些电脑序号、手册编号等地方的检索序号。

什么是个人社会保障号

《社会保险法》规定:“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社会保障号码是公民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唯一标识。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即公民身份证号码就是社会保障号。我国每个公民只有一个身份证号码,即只有一个社会保障号,不会重复,具有唯一性。

查询及使用:

个人身份证号码就是社会保障号无需查询,如忘记该号码可向参保单位索取或持相关证件到所属参保社保机构进行查询补办,持有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可以使用社会保障号查询个人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信息。

社会保障号说明:

1、是我国公民参加社会保险的唯一标识;

2、是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实现社会保险权益衔接的唯一标识;

3、是公民拥有社会保障权益的重要标志。

根据上级政策规定,自2023年1月起,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个人缴纳2%划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账户比例:不满45周岁的在职人员为0.5%,45周岁以上的(含)为1%。

同步提高职工普通门诊统筹支付待遇,自2023年1月1日起,一个医疗年度内,职工在一(含一级以下)、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起付标准分别为100元、500元、800元,在职人员报销比例分别为70%、60%、50%,退休人员分别为75%、65%、55%。在职人员2023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600元,退休人员为180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结转、不累加到次年度。

在潍坊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名单正式公布前,参保人员可在已签约的原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按照新标准享受待遇。

新的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公布后,职工普通门诊服务由新纳入的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承办。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员可在全市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中自主选择1家进行签约,不设签约期,随时签约,签约后次日生效;需变更的,随时变更,一个医疗年度内可变更一次,变更后次日生效。

具体办理流程为:

(1)签约流程:参保人员可持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社保卡到自主选择的一家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签约备案,也可到医保经办机构大厅窗口进行备案。 (2)变更流程:参保人员可持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社保卡到新选择的一家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变更备案,由新选择的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终止原签约信息,再维护新签约信息,也可到医保经办机构大厅窗口进行变更备案。目前,正在进行签约门诊系统开发,近期可上线,参保人员可直接登录“潍坊医保”微信公众号或潍坊市医疗保障局官网进行网上自助办理。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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