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流产可以报销吗

医保卡流产可以报销吗

lysxtv 2025-05-05 生活常识 103 次浏览 0个评论

流产医保卡可以报销。

医保卡流产可以报销吗

具体标准如下:

1、如果是商业医疗保险,则不可以报销因为流产产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因为商业医疗保险一般只能对被保险人因为疾病或者意外而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而如果是生育相关医疗费用,包括分娩、剖腹产、流产、宫外孕、不孕不育治疗、与生育相关的并发症,以及其他生育相关医疗费用,都属于商业医疗保险的免责范围,保险公司是不予报销的;

2、如果是基本医保,则因为生育保险已经与基本医保合并,所以其实可以说基本医保可对被保险人因为生育而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包括参保人因为剖腹产而产生的医疗费用,都可以使用基本医保进行报销。不过前提是参保人满足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比如长沙是要求参保人必须足额连续缴纳十个月的基本医保后才能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

异地医保报销流程:

1、异地就医者需要先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异地安置审批地点为:参保单位或者街道社保所在的区县医保中心。申领到相关审批单后,填写好相关内容。带着相关单据到异地医院医保部门盖章。然后把相关审批单返回到申请地经办机构进行批准;

2、异地审批的期限通常是一年,具体也就是当事人从办理日起开始到第二年的当天。一年之内是不可以变更的。若审批期限已经到期,仍在异地的当事人就需要在去相关部门进行重新审批。身在异地的当事人必不可少的要在异地选医院,各个地区对于就医者能选择几家医院的规定是不一样的。一般是可以选择两家到三家;

3、异地就医者必不可少的也要遇到异地报销的事情,相关人员需要到就医的门诊、医院开具相关费用的收据、清单、处方底方、明细、医保手册、病例诊断证明,越详细越好。同时大家也不要忘记开具一份你所就医的医院的登记证明,以便于用人单位、社保所、区县医保中心进行统计汇总和审核结算工作;

4、当事人在异地的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将相关报销单据邮寄回原来的所在城市进行报销,也可以让家人在原来的所在城市帮助报销。报销的标准等问题就会还是按照所在城市的规定,相关款项可由家人代领,也可自行设立相关账户领取。

综上所述,所以流产的费用是可以报销的,但是根据每个人医保的情况,有的人可能是,农村合作医疗的这种情况一般来说报销的比例是定额报销800或者1000,还有一个有一些人士有生育险的,他报销的就比较多的,所以这个情况一般来说,建议到时候得具体为你所在医院的医保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法律主观:

参保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1、自行到国内其他城市,或港、澳、台地区,或国外诊治的;2、自行到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但有危及生命体征须就近抢救的除外;3、自购药品的,但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4、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5、因自杀、自伤、自残、酗酒、斗殴或本人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6、因他人侵害行为造成伤害的;7、国家、省、市规定的其它情形。

法律客观:

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住院押金: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在收入住院时,医院收取参保人员部分押金,押金数额由医院根据病情按比例确定。如被派遣人员单位和参保人员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住院押金由派遣人员个人全额垫付●结算周期: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每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不超过90天的,每次住院为一个结算周期●恶性肿瘤患者门诊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患有精神病需常年住院的患者其发生的医疗费用每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参保人员在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家庭病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每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参保人员出院或阶段治疗结束时,需由派遣人员个人先与医院结清应由派遣人员个人自费和自付的费用,应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医院向医保中心申报审核、结算●参保人员住院治疗,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的结算,设定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起付线和最高支付额●起付线第一次住院为1300元,以后住院为65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超过最高支付上限的(不含起付标准以下以及派遣人员个人负担部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派遣人员个人负担30%。在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10万元。住院费用的结算标准,在一个结算周期内按医院等级和费用数额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各项比例有调整时,按新的标准执行)注意:非因公交通事故,医保是免责的。●住院押金: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在收入住院时,医院收取参保人员部分押金,押金数额由医院根据病情按比例确定。如被派遣人员单位和参保人员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住院押金由派遣人员个人全额垫付●结算周期: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每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不超过90天的,每次住院为一个结算周期●恶性肿瘤患者门诊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患有精神病需常年住院的患者其发生的医疗费用每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参保人员在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家庭病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每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参保人员出院或阶段治疗结束时,需由派遣人员个人先与医院结清应由派遣人员个人自费和自付的费用,应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医院向医保中心申报审核、结算●参保人员住院治疗,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的结算,设定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起付线和最高支付额●起付线第一次住院为1300元,以后住院为65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超过最高支付上限的(不含起付标准以下以及派遣人员个人负担部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派遣人员个人负担30%。在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10万元。住院费用的结算标准,在一个结算周期内按医院等级和费用数额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各项比例有调整时,按新的标准执行)注意:非因公交通事故,医保是免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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