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出台方案推进“一网通办”实现更多惠企政策“不来即享”

甘肃出台方案推进“一网通办”实现更多惠企政策“不来即享”

lysxtv 2025-05-05 生活常识 32 次浏览 0个评论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甘肃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工作方案》。《方案》提出,通过网上线下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实现更多事项办理“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实现更多惠企政策“不来即享”,真正做到“企业带着资金项目来、剩下的事情我来办”。

甘肃出台方案推进“一网通办”实现更多惠企政策“不来即享”

  12月底前为老人提供更加普遍适用的智能服务

 《方案》提出,加强政府信息化平台建设。完善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增强数字政府建设项目立项、预算、管理协同能力。强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公共支撑能力,升级改造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持续推动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12月底前围绕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为老年人提供更加普遍、适用的智能化服务。

  9月底前实现60种高频电子证照共享应用

 推行高频电子证照共享应用。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公共支撑系统,全面推广电子居民身份证、电子营业执照等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信息技术深度应用。聚焦公安、民政、社保、教育、医疗卫生、市场监管、不动产登记等领域,9月底前实现结婚证、电子社保卡等60种高频电子证照的标准化共享和应用。

  全面推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登记承诺

 促进企业开办便利化。全面实施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自主申报,申请人可在网上自主申报名称。全面推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登记承诺。依托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平台,有条件的地区推动实现政务大厅登记注册、公章刻制、发票申领、职工参保、公积金缴存、银行开户线下大厅“一窗通办”。提高企业注销便利化水平,实现企业注销“一网办”。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

 制定出台《甘肃省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兰州新区试点基础上,开展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6月底前公布事项清单,制定办理流程、明确适用对象;12月底前对清单内各类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

  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行“管家式”服务

 聚焦项目落地,优服务、保要素。对各级招商部门认定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成立专班,提供从企业开办、项目审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全周期“管家式”代办服务。

 开展“标准地”出让改革试点。选择有条件的区域,先期开展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试点,通过简化、优化、标准化工业项目供地程序,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年底实现涉企 历史 遗留问题化解见底清零

 聚焦政策落实,再加力、解难题。6月底前,完成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和“不来即享”服务系统二期建设和相关涉企优惠政策清单梳理,实现 科技 奖补资金、涉企公积金、就业补助等更多惠企便民政策和业务在线办理、“不来即享”。

 提高中小微企业融资能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推进涉企 历史 遗留问题化解,争取12月底前完成化解工作、实现见底清零。

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

 以加快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备案等73项高频事项“跨省通办”、不动产登记等137项事项“省内通办”为目标,6月底前,以兰州市、兰州新区、定西市、临夏州为试点地区,以务工人员为主要对象,加强与劳务输出重点省份的沟通衔接,通过网上受理和异地代收代办等方式,实现户籍证明、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跨省通办”。9月底前,兰州市与其他市州通过统一标准、建立互认合作协议,推出一批线下线上互认互办事项,实现异地代收代办和无差别受理。

实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一号响应”

 3月底前,制定全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建设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6月底前,省级和未建12345热线的市州完成热线平台建设,已建的市州做好升级改造,实现政务服务全省一个号码响应,打造“7 24小时”不断线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1.人才落户。建立家属随迁制度,对落户定西城镇的引进人才,不受购房、缴纳社保年限等限制,到工作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登记城镇常住户口,其配偶、父母、子女和离不开的亲属可申请随迁落户。

2.安家补助。对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引才协议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事业人员管理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区分不同类型一次性发放安家补助。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人员一次性发放20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人员一次性发放10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一次性发放5万元。

3.生活补助。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在执行同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的同时,年度考核合格后,按照不同层次给予生活补助,分5年发放。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人员给予10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人员给予5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给予3万元。

4.住房保障。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引入地内无购房登记信息的,博士、正高级职称人员和C类及以上层次人才在定西工作或服务期间,可长期免费居住人才公寓(周转房),入住标准为100-120平方米。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人员按照70-90平方米的标准申请,5年内免费入住;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按照50-60平方米的标准申请,5年内免费入住。

租房补贴。因人才公寓未建成或房源不足未享受政府免租人才公寓(周转房)的,分类发放租房补贴,期限不超过5年。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人员每月发放2000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人员每月发放1500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每月发放1000元。

购房补助。全职引进的人才在引入地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分类享受购房补助政策。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人员一次性给予10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员一次性给予5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一次性给予3万元。购买商品住房后不再重复享受租房补贴和人才公寓。对各类陇原人才服务卡持卡人、全职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实行更优惠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

5.配偶安置。对全职引进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其配偶不在定西市就业或未就业的,按照其配偶原单位性质和本人意愿,坚持身份不变、岗位适宜、双向选择、统筹调配的原则,依据专业特长和安置意向、编制等情况,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统筹予以安置。

6.子女入学。对全职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其子女就读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的,尊重本人意愿,按照公办普惠为主、就近就便入学的原则,积极保障其子女入学(入园)需求,享受市内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7.医疗保障。确定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为引进人才健康保健服务定点医院,为引进人才在预约挂号、检查治疗、专家服务等方面提供便捷服务。

8.培养培育。建立引进人才优先赴外研修、优先走访慰问、优先项目扶持、优先推荐使用四个优先培养机制,走访慰问金5000元。对表现优秀、作用发挥好的及时纳入市拔尖人才、市领军人才等市内高层次人才计划跟进培养,按拔尖人才每人每月1500元、领军人才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发放津贴补助。

9.科技支持。对各类人才新建的院士工作站、专家(名教授)工作室和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协同创新基地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8万元科研工作经费补助,给予进站博士后每人每年不低于15万元津贴,各类科研项目申报时适当向引进人才倾斜。

10.激励扶持。对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自带重大科技成果来定西成功转化效益明显的,经专业机构评估认定后,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入选陇原青年英才培养计划的人才,给予10-15万元资金进行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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