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及已购公有住房几年不得上市交易

经济适用房及已购公有住房几年不得上市交易

lysxtv 2025-04-18 生活常识 33 次浏览 0个评论

五年。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对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收益的限制。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居民取得权属证书一定年限后,方可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或者换购。上市出售的,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以及其他已减免和由政府承担的费用,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换购的,必须以不高于届时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出售给经济适用住。

经济适用房及已购公有住房几年不得上市交易

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为有限产权,土地未办理有偿使用,不得出租、出借,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地产权属证书上应注记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需退出的,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利用廉租住房专项资金回购,回购价按原出售价格每年扣减1%计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5年内,因继承、赠与或离婚析产等原因需要变动房屋产权的,受让人应当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购买条件,并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批准,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原经济适用住房性质不变。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准,并办理以下手续,可上市交易:补缴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包括土地收益价款、相关税费及房屋差价等)。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差价的80%计算;依法办理相关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并在其房地产权属证书上注销原经济适用住房注记,取得房屋完全产权。

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定价申请应附哪些材料?

1、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申报表和价格构成项目审核表;

2、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立项、用地批文及规划、拆迁、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3、建筑安装工程预(决)算书及工程设计、监理、施工合同复印件;

4、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应当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其销售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由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依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利润的基础上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利润率按不高于3%核定;市、县人民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只能按成本价销售,不得有利润。

经济适用房允许上市以后,就与一般二手房的交易一样.满五年可以免5.5%的营业税,但仍然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你自己则要缴纳1.5%的契税和0.05%的印花税.

条件没有限制,交完各项费用后过户了就是你的了.

再给你补个手续吧

由买卖双方共同申请登记,买方无法亲自办理的,由受托人持书面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明代为登记,卖方无法亲自办理的,由受托人持经公证的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明代为登记,请提交以下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2.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房屋买卖合同,一式三份,采用A4纸打印;4.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5.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的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复印件两份,房屋所有权人一栏空白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到您。感谢您对看房网的支持,祝您购房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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