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深圳 失业保险金 领取条件及流程有哪些?由于有部分职员对于 失业保险 政策并不了解,也没想过领取失业保险金,导致应有的权益保障未能享受,因此 网 小编对深圳市失业保险金申领相关事项进行了详细总结。 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 受理机构: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节假日 除外 咨询电话: 12333 受理期限:办理失业登记60日内 领取期限:最长24个月(具体期限视参保时间而定) 深圳市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并且具有劳动能力;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 劳动关系 ; 3、在深圳市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并按规定按时缴纳失业保险费; 4、失业后按规定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向,具体登记方法请参阅:失业登记证如何办理。 申请资料 1、填写《深圳市失业保险金申领审核表》; 2、深圳市失业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 3、 身份证 、 户口 簿复印件(验原件); 4、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中任一家银行个人活期储蓄存折(户名帐号页)复印件(验原件); 5、属市外调入的,须提供调入深圳市前连续 工龄 的档案材料。 深圳市失业保险领取办理流程 1、员工在失业登记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后60日内,到深圳市 社保 机构失业保险部门办理申领手续; 2、当月申领的员工提供上述所需材料,经审核符合领取条件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不符合领取条件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申领失业保险不予受理决定书》; 3、社保机构基金偿付部门复核并通过银行于次月10日前支付失业保险待遇。
法律客观:《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深圳失业险领取流程如下:
1、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这需要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办理报备不直接对失业本人。如果办理总人数超过8名,公司人事部还得提前通知社保局预约报备。公司随后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时应向离职人员转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回复的审核意见;
2、社保局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
3、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4、失业登记之后。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每月约400元以上),同时办理下岗证。失业保障金是交满一年为基点可以申领3个月,每多交一年在此基础上增领2个月,即交2年领取5个月,3年领取7个月,类推但最高只有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医的,可报销医药费60%到80%;
5、个人后续的准备。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从下一个月起,失业人员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五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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