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生单独二胎有哪些参保待遇?
符合政策允许生育二胎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只是在具体的生育后产假核定天数上,单独产妇肯定无法享受35天的独生子女假期。其余假期,依然沿用原来的标准实施。
单独夫妻在生育二孩时只要参加了生育保险满一年以上,且二孩生育符合计生政策,即可得到生育保险基金的保障,包括女性参保人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等。
注意:只是在具体的生育后产假核定天数上,单独产妇肯定无法享受35天的独生子女假期。其余假期,依然沿用原来的标准实施。
1、生育津贴
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spanide;30(天)?假期天数
其中假期天数计算方法为: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晚育假增加15天;
(3)难产假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采用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4)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符合政策的二孩怀孕流产可按相关规定享受流产假。
2、生育医疗费
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的产科并发症按核定数报销。
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等。
法律分析: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
3、一次性补贴标准: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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