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和资料

长春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和资料

lysxtv 2025-04-13 生活常识 107 次浏览 0个评论

法律主观:

长春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和资料

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公租房长春

一、2022长春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1、2022长春公租房申请条件是:

(1)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

(2)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

(3)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5)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2、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二、公租房需要什么申请材料

1、公租房申请表;

2、身份证明。重庆户籍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非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居住证。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明,离婚人员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未婚人员提供户口簿和承诺书。

4、工作及收入证明。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在申请书中填写公积金、社保缴纳情况;

(2)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或在申请书中填写社保缴纳情况;

(3)主城区退休人员:在申请书中勾选领取养老待遇或提供退休证;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在申请书中填写社保或公积金缴纳情况。共同申请人有工作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提供工作材料;无工作的本人填写无工作承诺书;

5、住房情况证明。有工作单位的,在申请表中填写是否分配住房。住房困难家庭需出具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

6、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长春市公租房申请条件主要分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中专以上学历无房职工和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三个群体,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本市城镇户籍家庭或无土地的本市农业户籍家庭;

2、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没有住房,且2年内没有房产转让记录;

3、2口人及以上的家庭人均月收入4000元以下(含4000元),单身人员月收入4500元以下(含4500元),工商注册的注册资本金或股权投资不超过15万元。

(二)、在本市新就业的中专以上学历职工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没有住房,且2年内没有房产转让记录;

3、2口人及以上的家庭人均月收入4000元以下(含4000元),单身人员月收入4500元以下(含4500元),工商注册的注册资本金或股权投资不超过15万元。

(三)、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或者公积金其中一种累计6个月以上(含6个月);

2、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没有住房,且2年内没有房产转让记录;

3、2口人及以上的家庭人均月收入4000元以下(含4000元),单身人员月收入4500元以下(含4500元),工商注册的注册资本金或股权投资不超过15万元。

(四)、各级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市级以上劳模、全国英模、残疾军人、烈士遗属(烈士的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无房家庭申请公租房,不受收入标准限制。

(五)、共同申请人认定要求

1、共同申请人要求与主申请人共同居住,且具有以下关系:

1)夫妻。

2)在同一户口本的父母与子女。

3)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

4)兄、姐与父母双亡或父母无能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

2、主申请人户籍上有正在大学就读或正在服兵役的家庭成员,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主申请人户籍上有正在监狱服刑的家庭成员,不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3、已婚的家庭成员,其配偶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与主申请人不在同一户籍的也必须一同申请。

4、非本市户籍的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主申请人的配偶需要提供在长春工作的收入证明才能作为共同申请人,未成年子女需要提供在长春上学的证明。其他家庭成员需要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或者公积金其中一种累计6个月以上(含6个月)才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六)、其他要求

1、单身人员单独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

2、离婚人员,需离婚满2年(含2年)方可申请(离婚前所在家庭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除外);

3、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不得单独申请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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