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异地医保的报销比例:
1、费用区间。起付线以上至3000元,报销比例为88%;3000至5000元,报销比例为90%;5000至10000元,报销比例为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销比例为95%。
2、药品类型。乙类药品报销比例为80%;贵重药品报销比例为70%;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
山西异地医保报销流程:
1、异地就医备案。
2、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在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门诊就医时,需先了解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规定,如果参保地要求参保人员选择一定数量或在指定级别的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的,按照参保地规定执行。
3、持有效凭证就医:参保人员在入院登记、出院结算和门诊结算时均需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对符合就医地规定门(急)诊、住院患者,提供合理、规范的诊治及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服务。
4、费用报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异地就医备案后住院费用因故未能直接结算的,按规定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办理费用报销。
综上所述,山西省的异地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人员的具体情况和就医类别进行调整,旨在提供更加合理和便捷的异地就医结算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以江西省为例,跨省医疗费用是可以报销的。
但是需要提前备案,也就是异地就医备案。然后在选择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绝大多数地区可选择异地定点地区,在选择的地区中所有接入了人社部异地就医平台的医院均可作为就医的医疗机构。然后在持卡就医,即办理入院手续时就应出示社会保障卡。
参保人员需要在异地就医之前向本人所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递交异地就医备案所需材料,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目前,部分地区可由转诊医院向经办机构递交备案材料,协助参保人员办理异地转诊备案手续。原已异地安置的人员,其单位一般会根据社会保障卡发放等情况批量备案。
一、本地备案时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以下几种:
(一)参保人员因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住异地工作原因申请异地备案需提交以下材料:
1、《江西省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备案表》;
2、由所在单位出具的长期安置地工作或学习的证明材料;
3、本人、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属在安置地有当地户籍、住房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暂住证(居住证)等证明材料;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二)参保人员因异地转诊原因申请异地备案需提交材料:
1、《江西省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备案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二、异地发生急诊处理办法:
参保人员因出差、旅游等在异地突发疾病需要急诊急救住院时,条件允许的可通过传真、公务邮箱等方式报送如下材料,申请异地急诊备案:1、《江西省医疗保险异地急诊备案表》;
2、相关急诊证明材料,如抢救记录、病危证明书、急诊证明等相应材料;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经办人员对急诊备案材料即时审核,符合急诊标准的即时按急诊备案上传。时间或条件不允许异地备案的,可不备案先行就诊,出院后按照统筹地区相关规定实行零星报销。
扩展资料:
符合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以下四类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或在外务工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四)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政府-江西省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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