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安置房补助标准
关于农村安置房补助标准问题,不同省市地区因为经济、环境等情况的不同,所以对应的补助标准也是不同,以西安市为例,新修改的《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中,对在搬迁期限内积极主动搬迁的被征收人,提高了奖励补偿标准,具体如下:
1、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后,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下列补偿: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奖励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交付房屋的,按照以下规定给予奖励:
(1)按每户不超过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2%给予奖励。
被征收房屋为住宅的,每户奖励金额低于3万元的,按3万元发放;被征收房屋为营业、生产加工业、办公、仓储等其它非住宅房屋的,每户奖励金额低于5万元的,按5万元发放。
(2)选择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与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相等部分,除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高于产权调换房屋评估价值外,不结算差价。
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与奖励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就近上靠户型进行产权调换,未达到相近户型套内建筑面积部分按产权调换房屋评估价值的50%结算。
(3)选择货币补偿的,按不超过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20%给予奖励。
3、因征收营业、生产加工业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5%一次性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一、农村拆迁一般补偿多少
1、农村拆迁一般补偿如下:
(1)补偿金额,一般农村的房屋拆迁补偿是按照房子的面积、位置以及附着物等进行补偿的,除了房屋以及院内土地的补偿,还有异地安置补助费每户2万元;
(2)补偿方式,给予被征收人一次性的现金补偿,可以用于自行支配;给被征收人重新划拨一块宅基地迁建安置;
(3)对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拆迁流程步骤具体是怎样的
1、在需要征收的地方,征收方应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2、省政府或国务院批准征收后,县级政府张贴正式的土地征收公告;
3、发布安置补偿方案;
4、相关部门组织被征收方在签约期限内签约。如果被征收方不配合签字,县国土局会下发书面通知,责令交出土地。如果在决定书规定的时间内,被征收方不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话,征收方会向法院申请强制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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