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新安公租房管理有限公司是2012-09-20在江苏省徐州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徐州市坝子街9号中和大厦9楼。
徐州新安公租房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203000551558356,企业法人李彦泽,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徐州新安公租房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房屋管理;房屋中介服务;物业管理;老年人养护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房产租赁托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江苏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354581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5000万以上 和 1000-5000万 规模的企业中,共129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良好。
徐州新安公租房管理有限公司对外投资2家公司,具有0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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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我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完善我县住房保障体系和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
一、根据《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省政府令73号)、《江苏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苏民发〔29〕8号)、《徐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徐政发〔212〕8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28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1条本县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建设、租赁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投资或者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本县区域内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法所称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具有县城区常住户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保障标准以下、人均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的家庭。法所称新就业人员,是指自大中专院校毕业不满8年,在本县行政区域内有稳定职业,并具有本县户籍的从业人员。本办法所称外来务工人员,是指在本县行政区域内有稳定职业,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手续完备,在本县连续6个月以上缴存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不具有本县户籍的从业人员。
第3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和因地制宜的原则。
第4条建立和施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保障和退出机制,确保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和管理公开、公平、公正。
第5条县住建部门是全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建设、管理、政策制订和实施等工作。
县民政部门负责县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状况和家庭财产状况的认定工作。县总工会负责县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收入状况和家庭财产状况的认定工作。
县监察委、财政、公安、住建、自然资源、征收、市监、经济发展、税务、金融、人社、统计、总工会、公积金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涉及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与监督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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