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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保局。
医疗保险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
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文件精神,适应医疗费用增长和基本医疗需求提升,确保参保人员医保权益,郴州市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提高至350元/人,集中于9月1日至12月31日进行参保缴费,参保对象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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