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公积金会被分割,不过只是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部分。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个人积蓄、单位资助、专项使用的住房长期储金,是工资的组成部分,如果双方无相反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离婚公积金可以分割,前提是该公积金是在婚后实际获得或者是应当获得的。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个人储蓄、单位资助、专项使用的住房长期储蓄,其中-部分就是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是工资收入的一部分,离婚时应当按夫麦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离婚案件中具体处理住房公积金时,首先应严格区分名下公积金款项取得于婚前还是婚后,离婚时能分割的只是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另外,在处理公积金夫麦财产分割时,往往会采取折价补偿的方式进行。离婚是能分割住房公积金的。因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1、婚姻存续期间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住房公积金性质特殊,—般情况下不得提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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