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1999年的房屋交易流程,只需要业主本人就可以过户,目前来说,过户流程中增加了业主配偶必须到场签字,与其子女(包括儿媳)没有关系。
2、如果业主本人已经不在世,就需要其子女办理继承手续,更改业主,然后以其新业主身份帮助你过户。
3、现实问题是此事拖得时间太久,而且房价变化很大,业主或者其子女是否协助过户,就需要你们双方好好沟通,最好适当给予业主或者其子女经济补偿(比如误工费、辛苦费等等)。
4、买卖双方携带相关手续到该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所递交申请,三天左右受理后,会有房管员打电话来核实情况,约买卖双方到该房屋进行测评(测:测量产权证与实际房屋面积是否相符;评:评估房屋价值),确认房屋所属产权状况(产权如有争议的,要在提出申请前解决,已解决的也可以再次向房管员提出疑问得到解决),确认交易。
5、根据房管员给的房屋评估价格来定相关费用的收取金额。(例如:契税,也就是更名费,是房管员按的评估额的1%-1.5%收取)。
6、在买房跟随房管员到该房屋测评时候,可以要求卖方出具该房屋的各种缴费单据进行核对(例如:户籍问题,取暖费,物业费等等)清费。
对于开发商来说房屋不过户的危害:
1、房屋交付前的损毁风险由其承担。
对于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承担明确了如下规定:在标的物交付之前,对于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将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所以在交付前的这段时间里,开发商必须要对房屋负责,无论出现何种情况都得开发商来负责。
2、开发商对于业主的贷款也要对银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按照借款合同的相关规定,产权证的办理要由开发商来承担,办好后由开发商直接交给银行。如果收房不顺利的话,产权证的办理自然也就受阻。只要是产权证没有顺利交付到银行,开发商要就我们的贷款向银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也就是说,在这段时间内,如果我们不按期还款,银行不仅仅可以起诉业主还可以起诉开发商。只有把产权证顺利地办好,并质押给银行,才能解除开发商的担保责任。因此,在这段时间内,开发商是要承担一定风险的。
3、面临逾期交房被起诉的风险。
其实令开放商更头疼的是无法顺利交房,如果是这样那就产生了逾期交房的事实。按相关法律规定,业主就有了起诉权。一旦他们起诉,开发商就得要请律师、出庭、甚至还要二审,虽然不一定会败诉,但是这过程实在是复杂和麻烦,浪费时间和精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法律主观:
买房没过户的,买受人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购房合同、房屋相关产权证等资料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通过缴纳有关税费,办理核税缴税手续,出具税务收据,递交收据、填写申请书并领取受理通知单,到交易中心领取房产证、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完成过户手续。
法律客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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