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房屋买卖协议一般写明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买卖房屋的面积、地址、设施等情况;
3、价款及其支付方式;
4、履行期限;
5、违约责任;
6、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书写农村房屋买卖协议,首先应该在第一行正中间说明这是房屋买卖协议。然后要在合同中,写清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姓名以及身份证号码。还要写清楚的房屋的位置,建筑面积。也要写清楚成交价格,以及买方的付款方式以及罚款的期限。
二、能起到法律效应的房屋协议可以写明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以及违约责任条款,双方需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协议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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