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娄底公租房申请所需资料
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持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居住证(或正在办理之中的证明)、编制卡、经劳动人社部门登记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工资收入证明、相关社保、公积金缴纳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2、申请受理、资料呈报时间
(一)申请受理时间:自2019年7月 25 日起至 8 月30日(法定工作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料呈报时间:相关资料表格呈报截止到9月10日(法定工作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3、娄底公租房申请、呈报地址
娄底市房地产管理局二楼大厅17号住房保障窗口
地址:娄底市长青中街698号(市委党校正对面)
一、娄底办身份证的地方去哪里办
1、娄底办身份证的地方去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申领人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八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二、身份证换证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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