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公司给员工办理社保的流程是怎样的?

帮助公司给员工办理社保的流程是怎样的?

lysxtv 2025-04-11 新闻中心 50 次浏览 0个评论

公司给员工办理社保流程:

帮助公司给员工办理社保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为方便用人单位了解如何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现将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结算等相关手续的主要流程介绍如下:

1、先开立企业社保帐户,一般是在企业的所在辖区的劳动保障部门要准备的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在职职工异动名册表》 《在职职工基本信息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

3) 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参保单位近期工资名册表一份;

6)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外来务工另需户口复印件)

7)首次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提供一寸红底相片(有二代身份证读取器的社保不需要照片要身份证原件)。

2、然后把已经在之前参加社保的员工的社保关系转入本企业社保帐户

3、在社保缴费首月在社保打印缴费明细单(明细单上包括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缴费基数等)

4、办理同城委托扣缴社保手续(这是到企业开户银行办理)

5、以后每月只需向社保提交参保人员增加或减少表

由于各地的开立企业社保帐户所需资料不一样及办理增加员工社保手续也不一样,政策也经常调整,所以具体所需资料应按所在辖区社保规定办理。

二、变更登记

单位的以下社会保险登记事项之一发生变更时,应当自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参保地社保中心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单位名称、住所或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类型、组织机构统一代码、主管部门、隶属关系、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缴费专用卡变更工商银行收到社保中心的上述变更信息后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缴费专用卡中相应信息的变更。如出现因修改后单位名称与当前在银行基本账户名不一致而导致无法修改等情况,工商银行将直接与单位联系。

三、注销登记

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参保地社保中心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一、申请材料(一)《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二)根据单位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注销或吊销的文书复印件;2、有关部门批准解散、撤消、终止的文书复印件;3、破产单位需携带人民法院正式宣告破产终结的文书复印件。

单位提供的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缴费专用卡注销单位填写《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转账、销户申请书》,经参保地社保中心核准后,持表及相关资料至工商银行办理资金划转及缴费专用卡销户手续。

一、公司如何给员工交社保

想要给公司员工交社保需要携带如下的材料: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社会保险登记表(可在窗口领取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审核通过的,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变更、注销登记的,用人单位携带有关机关批准变(或宣布)变更证明,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或“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审核通过后,重新核发或缴销《社会保险登记证》。

三、企业如何为员工买社保?

公司为职工购买社保的流程:参保单位或个人如实填写参保单位登记表和参保人员登记表,并提供出具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工资表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四、企业缴纳社保的基数怎么确定?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五、企业不缴纳社保怎么办?

用人单位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可以申请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据此,劳动者可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张权益。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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