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居住证怎么办理?
答:申请人在中山居住登记半年以上、在中山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在中山有合法稳定住所(包括自己的房子或者租的房子)、或者在中山高校读书的,准备好证明材料(住房/就读/工作/身份证明等),去行政服务中心或公安局户政部办理。
先看看自己符不符合条件:
①在中山居住登记半年以上
②在中山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
③在中山有合法稳定住所(包括自己的房子或者租的房子)
④或者在中山高校读书
需要准备的材料:(原件+复印件)
①《广东省居住证业务申请表》
②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居住证相片回执
④合法稳定就业证明
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有房子的提供住房证明、没房子的提供租房证明)
⑥如果你是学生,就要提供连续就读证明(去学校找老师开)
⑦居住登记回执原件
办理地点:
就近行政服务中心或居委
咨询电话:0760-12345
沙溪镇宝珠中路17号。
电话:23189819 。
申领流程:
按照申领流程,流动人员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或工作地所在镇(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申报居住登记。经审核居住地址真实、符合登记条件的,发放《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回执》。
办理居住登记后居住满半年,可向居住地或工作地所在镇(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居住证。
扩展资料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南方网-中山:7月起申领居住证需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
?中山市心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沙溪镇流动人口社工服务
中山市公安局-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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