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租房满5年后怎么年检

南京公租房满5年后怎么年检

lysxtv 2025-04-21 新闻中心 90 次浏览 0个评论

南京公租房年审流程:

南京公租房满5年后怎么年检

(一)区住房保障部门将在保家庭和个人(不含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保障情况送区民政部门;

(二)区民政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对在保家庭(不含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收入、人口、住房、财产等状况进行审核,结果反馈给区住房保障部门;

(三)区住房保障部门将区民政部门反馈意见集中报送市住保办

(四)市住保办对区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在保家庭审核情况进行复核,形成年审结果,提供给区住房保障部门;

(五)区住房保障部门根据市住保办提供的年审结果调整在保家庭保障范围,并将结果予以公示,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

原则上,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但只要符合申请条件,可以每五年续签合同。因此,理论上公租房也可以一直租住,只要符合续租条件。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承租人,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哪些人可以申请南京公租房

4月18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大学毕业生安居工程(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实施办法》第三条提出,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往届3年及以内)可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安居住房政策。

这份安居工程《实施办法》显示,安居工程住房包括大学毕业生住宅和大学毕业生公寓两部分组成,一旦申请成功,大学毕业生住宅可以享受所在区域市场价格的50%来购房,不过在5年之内不得上市交易。而对于大学生毕业生公寓则可享受2年免租金,超过2年的按照标准缴纳租金。

按照《实施办法》,呼和浩特市大学毕业生安居工程(试点)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企业负责建设,为呼和浩特试点区域就业创业的大学毕业生统筹提供安居住房的行为。

按照计划,大学毕业生安居工程(试点)先行在呼和浩特科技城范围内施行。

安居客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呼和浩特二手房均价在10961元/平方米。

具体而言,大学毕业生住宅规划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左右,大学毕业生公寓规划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且经过装修具备基本居住条件。

其中,大学毕业生住宅平均销售价格按照项目所在区域市场价格的50%确定,产权交易涉及相关税费按规定由建设单位和购房者分别承担,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市场价格每年调整一次,由辖区政府提出,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执行。采取按揭或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最低可按20%支付。

大学生公寓则免租金周期为2年,超过2年仍需续租的,按照公租房标准缴纳租金,居住涉及的水、电、气、暖和物业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可申租大学生公寓,其中已婚大学毕业生且具有呼和浩特市户籍的,可申购大学生住宅。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购条件的,最多可申购一套大学生住宅。

如果申请人在呼和浩特市规划区范围内有自有住房,或父母在呼和浩特市规划区范围内有两套以上(包含两套)住房的,不再享受安居住房政策。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首席分析师张波表示,从呼和浩特发布的人才政策来看,是人才政策而非楼市调控政策。从政策的力度来看,半价买房在目前各城市人才政策中,力度属一属二,究其原因呼市自身的吸引力远不及杭州、武汉、长沙、西安、成都、南京等热点二线城市,单凭一落户政策或少量购房补贴难以吸引到人才,更难长期留住人才,必须有更大力度政策。

中原地产研究中心数据显示,截至日前,2019年发布各种人才引进与落户等政策的城市已经超过60个,从力度与数量看,刷新历史记录。特别是二三线城市,发布人才落户,补贴购房等政策井喷。常州、海口、西安、南京、石家庄等城市相继降低户籍准入门槛及实施人才住房政策。特别是西安、南京等城市,在2018年基础上,继续加码人才政策。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指出,2014年呼和浩特成为全国第一个取消房屋限购的城市,开启了房地产去库存调控政策的全国性推广,2018年呼和浩特又成为首个全面停止房地产去库存的城市,2018年8月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网发布《我市将多措并举调控房价稳定房地产市场》,明确全面停止房地产去库存调控措施,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作为房地产调控的总体目标,拟采取多项措施调控房价,稳定房地产市场。

呼和浩特的房地产市场成交量仍呈上涨态势。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数据显示,2019年1-3月,呼和浩特市新建商品房成交面积133.29万平方米,同比上涨21.56%;成交套数11138套,同比上涨11.41%。其中: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面积104.19万平方米,同比上涨16.43%;成交套数8825套,同比上涨19.61%。

二手房方面,2019年1-3月,二手房成交面积44.6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96%;成交套数5108套,同比下降0.93%。其中:二手住宅成交面积42.1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09%;成交套数4878套,同比下降1.33%。

责任编辑:刘秀浩

编辑:胡梦埼

收入符合南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南京市无住房的,可以申请南京公租房。

根据南京市住建部门下发的《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第二条 申请条件?

(一)具有江南六区户籍满5年的城镇居民;?

(二)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现执行标准为:中等偏下收入低于3333元;低收入低于2083元);?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现执行标准为15平方米以下);?

(四)家庭人均财产在规定标准以下(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3人户低于20万元,2人及以下户低于23万元,4人及以上户低于17万元;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3人户低于15万元,2人及以下户低于17万元,4人及以上户低于13万元);?

(五)家庭车辆在规定标准以下(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12万元机动车辆的家庭不认定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8万元机动车辆的家庭不认定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扩展资料: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南京住建局——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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