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房交易时,为逃避监管,少交税费,一些机构和个人想方设法在合同上做文章,签订“阴阳合同”,这种方式极易引起纠纷,给当事人带来法律风险。下面一起来看看关于阴阳合同的内容。
一、什么是阴阳合同?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为了降低交易成本、逃避税费,往往会签订两份交易价格不同的合同。真实的交易价格比较高,但并不提交到税务和房管部门,而是把另一份交易价格比较低的合同备案网签,并按比较低的价格缴纳税费。
二、阴阳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诉到法院是否应认定无效?
阴阳合同的目的是为了逃避税费,从这个角度讲是违法的。实践中因阴阳合同引起的纠纷也不少。很多时候,双方因为履行合同中发生其他纠纷,一方想反悔,但觉得自己的理由不充分时,很可能以阴阳合同违法无效为由向法院起诉。
提醒:
阴阳合同违法却未必无效!因为双方的房屋买卖行为本身并不违法,双方达成的交易价格也不违法,违法的只是双方在买卖过程中达成的避税条款。如果双方因阴阳合同为由发生纠纷,在没有特殊情况和特别约定的话,法院一般不会认定合同整体无效或因此解除合同的。
三、阴阳合同应以哪一份的效力为准?
以哪份的效力为准,这要看哪份合同更能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通常有两份相冲突的合同,一般判断是较后形成的合同为准,但是在阴阳合同的条件下,并不能这样简单判断。很多真实价格的阴合同是签订在前,用于备案的阳合同是签署在后,故并不能简单地认为经过官方备案的合同为准。网签备案只是过户的行政管理要求。
因此,在诉讼中,首先看双方发生争议后对哪份合同有效的主张,如果双方对此主张一致自然没有争议。如果双方对以哪份合同为准有争议,就要看具体合同内容判断了。比如通过合同条款判断,并结合房屋交易时的市场价格、双方的关系、合同中的其他约定内容综合确认。
四、对阴阳合同中涉及的违法行为如何处理?
一般法院原则上只处理民事法律关系,追缴税款由税务机关来负责。但是,不排除某些法院会针对一些案件发司法建议书给房管和税务部门。
如果有人将二手房阴阳合同的事情举报给税务部门,或者法院发了相关的司法建议书,那么这个避税的违法行为,就面临被处理。后果有多种可能:较低限度也要由买卖双方按实际交易价格补缴税款,谁也占不了便宜;如果情节严重,可处以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房屋买卖中的阴阳合同大多是由中介代为起草的,通常是用一个低的交易价格,再加上高额的装修补偿条款或补充协议的内容来形成整个的交易价格,而办理网签等手续时,高额装修补偿的数额是不体现的。因此,朋友们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二手房交易的有关政策法规,谨慎对待“阴阳合同”,避免因“小聪明”而出现有理无处说的尴尬。
合同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怎样处理房产中介纠纷?
二手房交易合同要备案。
1、如果买卖双方是通过中介进行交易的,该中介机构如果有资质进行合同备案的,可以直接通过该机构进行备案。
2、没有资质的可由买卖双方带好双方身份证、卖方的房产证、土地证到房管窗口签订合同并进行现场备案。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
1、相关证件要带全。
不管是卖方还是买房,签订合同时都要带齐相关证件,具体如下:
(1)卖方需要携带的证件:
房本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已婚的还需带上结婚证原件、配偶身份证原件)、购房合同原件、契税票原件及配偶同意出售证明原件;
(2)买方需要携带的证件:
购买方需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及所需款项。
2、户口问题要在合同中标注。
户口问题是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尤为重要的,也是很容易出现各种纠纷的问题。为了避免交易纠纷的出现,一定要在合同注明卖方迁出户口的日期。除此之外,还要在合同中标注违约责任,如果房主户口迁出晚于这个日期,则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3、不宜现金交易。
很多初次置业的购房者可能有所不知,相比当场交付现金,现金交易并不安全。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将预购款汇入代收银行更为安全,且监管方便。
4、“阴阳合同”要谨慎。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为了节省一部分的交易税费,很多购房者选择了签订“阴阳合同”。看上去“阴阳合同”为买卖双方节省了一笔交易税费,实际上,这里面的巨大风险才是最不能忽视的。私下签订的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当买卖双方产生纠纷时,真正产生法律效力的只能是那份正式提交给房产交易中心的合同。
5、妥善保管收据。
签订了买房合同并不代表交易就结束了,之后还是有可能发生交易纠纷,妥善保管好收据可以在交易纠纷出现时及时做出回应。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为了能同时保证交易双方的利益,促进交易公平,相关收据、合同一定要一式两份,双方共同签字,各自保留。如果签订的是收据,一定要确保收据信息详实、准确。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很多朋友在遇到问题的时候都是慌慌张张的,虽然大家都希望有解决方案来处理这个事情,不过在慌张的时候是想不出来好的注意的,如果这种事情发生在房屋交易的时候就会比较严重了,房屋交易时遇到了问题,大家要及时解决处理,那么遇到了合同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怎样处理房产中介纠纷?
合同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
1、和解
和解是由争议各方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和各方实际情况,自行协商而不需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的方式。它是纠纷常见的解决方式。但由于和解协议缺乏的法律约束力,有些人可能会出尔反尔,使和解结果成为一纸空文,延误了纠纷的有效解决。
2、调解
调解是由争议各方选择信任的第三方居中,就合同争议进行调解处理。调解通常是以各方互谅互让为原则进行。此方法解决纠纷的可能性较和解大一些,但由于调解协议与和解协议一样不具有强制性效力,也使得纠纷的解决难尽人意。
3、仲裁
这是指争议各方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以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法定的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依据仲裁规则居间进行居中调解,依法做出裁定的方式。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并可根据生效的仲裁协议申请强制执行。
4、诉讼
诉讼是解决合同争议的最后方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争议双方的请求、事实和法律,依法做出裁判,藉此解决争议的方式。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怎样处理房产中介纠纷?
不同类型的房屋租赁、买卖纠纷,有不同的解决渠道和投诉部门。例如:
1、涉及房产中介无照经营、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的,可向工商部门反映;
2、涉及中介违法违规乱收费的,则向物价部门反映;
3、无房地产经纪服务备案证、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骗取或骗贷住房公积金、规避限贷的、签订阴阳合同规避税费的,可向房管部门反映;
4、因一方违约所签合同无法推进时,三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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