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优待证办理条件

军人优待证办理条件

lysxtv 2025-04-12 生活经验 67 次浏览 0个评论

退役军人优待证申请条件是:

军人优待证办理条件

(1)中国境内户籍的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对象可申领优待证。其中,2021年1月1日后退役的,在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接收时,依本人意愿完成申领。未成年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及无民事行为能力对象,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2)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不予受理: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开除党籍或者被开除公职的;其他严重破坏对象身份荣誉的。

优待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简称,由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制发,是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惠条件的凭证。优待证以银行卡为载体,不具备透支功能。持证人凭优待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公共交通、文化、旅游等方面的优待服务。

申领优待证是需要先进行信息采集的,信息采集完成后,可以通过网上申请或到户籍地、常住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信息采集和主动申请这一做法的主要目的,一是为了尊重退役军人本人意愿,是否愿意领取优待证;二是一定程度上能够避免不法分子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优待证现象的发生。对于年龄超过80周岁、身患重病、无自理能力、长期卧床等不方便到现场申请的有关人员,本人及其家属可联系就近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入户办理申请。

不同于我省部分市荣军卡的办理要求,申请优待证时,需要提前准备本人身份证以及近期一寸白底免冠电子相片。这里相片需要注意三点:一是尽量使用近期照片,以免因容貌变化影响日后使用;二是要求白底一寸,其他颜色尺寸均无法通过审核;三是需要电子版,新制发的优待证是以银行借记卡为载体,相片需要电子版的才可以印上去,建议大家提前拍好并存入手机,方便申请时使用。

另外委托他人申请的,除提供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以及委托书外,受托人同样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原件。

法律依据

《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 优待证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两种,分别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发放。 本办法适用于优待证的申请、审核、制作、发放、使用、服务、管理及其它相关工作。

《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 优待证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

一、申领发放对象

优待证面向符合条件的本区户籍或在本区取得居住证明的外省、市、区户籍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发放。

(一)退役军人

退役军人是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义务兵等人员,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义务兵等人员。

(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

“三属”人员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生前供养的未满18周岁或已满18周岁但因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兄弟姐妹。

注意事项:

1.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核不予通过:

①服役期间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的;

②处于被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

③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

2.申请人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党籍、被开除公职或存在严重影响身份荣誉的其他情形的,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综合考虑相关因素进行审核。

二、申领所需材料

申请人在申请优待证前应建档立卡。如申请人未建档立卡或建档立卡基础档案信息不完善,应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户籍地或常住地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建档立卡或完善信息后,再提出申请。

(一)本人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或三属身份证明材料;

2、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50K,24位RGB真颜色)。头部占照片尺寸的三分之二,眼睛直视镜头,人像清晰且在相框内水平居中,无明显畸变。

注: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必须为便装照,不能着军装、老式军装和其他制式服装,不能着浅色系衣服,其要求参照身份证照片标准。

(二)委托他人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委托他人办理的,除提交申请人身份证、照片外,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书面委托书原件(书面委托应写明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人与受托人关系、受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情况,并由委托人亲笔签名)。

书面委托书由受理申请的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留存,并拍照上传至系统。

(三)监护人代为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监护人代为申请的,除提交申请人身份证、照片外,还需要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及监护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户口本、监护关系公证书、出生医学证明,或者被监护人所在单位、居住地村(社区)居委会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对于申请常住地省份发放优待证的,除提交上述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供所申请省份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申领方式

(一)现场申请。申请人(含代为申请的监护人、受托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户籍地或者常住地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二)网上申请。申请人如果已经进行建档立卡且信息完善的,可通过互联网登录退役军人服务平台,在线提交申请。

(三)入户办理。对于年龄超过80周岁、身患重病、无自理能力、长期卧床等不方便到现场进行申请的有关人员,本人及其家属可联系就近的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入户办理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五条 退役军人保障应当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应当公开、公平、公正。

退役军人的政治、生活等待遇与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挂钩。

国家建立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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