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死亡赔偿金(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侵权死亡后由侵权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酒钢退休职工因病去世,没有侵权人,没有赔偿金;非因工去世,向侵权人索要赔偿金,赔偿标准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规定办理。
但退休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享有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死亡待遇,酒钢退休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享有一次性丧葬补助费为7352元 ,一次性抚恤费为3676元。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总工会
《关于调整全省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的通知》
甘人社通[2014]248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总工会,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调整全省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的发放标准。现将全省调整后的发放标准通知如下:
一次性丧葬补助费:7352元。
一次性抚恤费:3676元。
资金来源按原渠道列支,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配套文件出台后,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新的规定和标准执行。
201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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