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保统筹金额如下:
普通门诊:对于医保类型为城镇职工的参保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人/月包含药费和诊疗费。而对于城乡居民,其中未成年人和在校生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人/年,只能报销药费;其他的人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人/年,只能报销药费。
门诊指定慢性病(门慢):对于医保类型为城镇职工的参保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病种/月,不滚存,不累计。而城乡居民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50元/病种/月,存门诊特定项目(门特):不同的疾病有不同的最高支付限额,参保人可以咨询社保局或者查询医院的社保公告信息。
住院:住院具有起付线,城镇职工中的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的起付线为1600元,退休人员的起付线为1120元,两者的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44.55万元,重大疾病补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2.27万元。城乡民的起付线为1000元,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18.2万元,重大疾病补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2~18万元。
职工在一个医保年度内住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以及门诊大病或者家庭病床医疗费用,在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由统筹基金按规定的支付比例支付。
统筹支付比例怎么算
统筹支付比例是指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与患者自付的医疗费用之间的比例。具体计算公式为:统筹基金支付金额除以(住院医疗费总金额 - 乙类药品等的金额 - 自费的项目金额 - 起付标准 - 医保外医疗费用)乘以 100%。其中,乙类药品等的金额和医保外医疗费用需要按照一定比例或标准进行计算。统筹支付比例是指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与患者自付的医疗费用之间的比例。具体计算方法为:
统筹基金支付金额=(医疗费用-自费费用-自付费用-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其中,医疗费用为患者住院期间的总医疗费用,包括检查费、治疗费、药品费等;自费费用为患者需要自己承担的费用,如特殊检查费、进口药品费等;自付费用为医保范围内的部分,按照一定比例由患者自己承担,比例因医保政策而异;起付标准为医保基金支付的最低标准,只有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才能获得报销。
综上所述:
统筹支付比例的计算方法需要根据具体的医疗费用情况进行计算,需要先确定乙类药品等的金额和医保外医疗费用,然后按照公式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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