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得家属去申请,不去申请永远都退不回来。
家属带派出所的销户证明,家属的户口本身份证,死亡人的社保卡,缴费证去社保局申领丧葬费、抚恤金、个人帐户余额。
审批过后,才能拿回来。这个过程,估计得一个月左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养老保险
参保人没到领取养老金的退休年龄就去世,社保并没有相应的赔偿,但会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还给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医疗保险
身故前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带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退社保金。
社保人死后如何退费
准备材料
1、养老保险手册;
2、参保人死亡医学证明或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注销证明(须注明死亡时间);
3、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继承人银行卡存折及复印件。
办理手续
准备好资料,由养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按有关政策规定打印个人账户一次性退保审批表,去养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
社保人死了能拿多少钱
原参保缴纳社保人的供养的亲属或继承人可享受如下待遇:
1、领取参保缴纳人的个人帐户积累余额;
2、丧葬补助费: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3、一次性抚恤金:供养亲属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分别按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9倍、12倍支付。
社保交完了死了怎么办
根据社保的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社保交满15年之后,不管是达到退休年龄,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还是尚未退休,死后个人账户的资金余额都可以依法继承,会把个人账户累计余额一次性支付给配偶、子女等合法继承人。
一、参保人员死亡后,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怎么取分以下两种情况:(一)、在职工死亡后:首先当然是由单位到当地社保部门办理减员手续。家属去原来参保的社保局办理个人账户余额提取、丧葬费和抚恤金,提供办理人身份证,参保人死亡证明、火化 证明,双方亲属关系证明(居委会可以出具),在社保局提取个人账户余额,同时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只能在一个地方领取)。(二)、单位退休职工死亡后:1、死亡证明书;2、火化证(允许土葬的办理民政部门批准证明);3、户籍注销证明;4、法定继承人委托自然人办理死亡待遇结算协议;办理死亡待遇结算的,可以持上述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等,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死亡待遇结算和个人账户余额领取手续。二、医保卡个人账户可支付以下费用:1、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门诊、急诊医疗费用。2、用于本人购买商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4、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承担个人应付费用。5、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时由本人支付。三、医保卡统筹账户主要支付以下费用:1、住院治疗的医疗费。2、恶性肿瘤放射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3、急诊抢救后收入住院治疗的病人,其住院前留观七日内的医疗费用。四、家庭共济改革方向:具体措施就是拓展了原来职工个人账户使用的范围,存在三个方面的变化。其一,原来只能由个人使用,现在由个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发生的个人支付医药费用,可以由个人账户支付。其二,原来只能个人使用在定点药店购药,现在除了在定点药店购药外,购买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都可以使用家庭成员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其三,可以用于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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