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办理异地医疗备案流程:
1、到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领取《乌鲁木齐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异地人员登记表;
2、按表格的要求选择居住地的医疗机构,并由本人居住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及所在管理单位盖章确认;
3、将盖章的表格返回到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办理异地医疗备案登记手续。
(二)注意事项:
1、备案后在选定的医疗机构发生地医疗费用(含住院、特殊慢病治疗)方可申请报销。
2、因特殊原因需变更选定医院的,应到原备案的社会保险管理分局重新办理异地备案(变更)手续。
3、办理异地医疗备案手续时,应填写《参保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代缴代付)申报表,以便及时支付医疗报销待遇。
4、办理异地备案手续的人员回到乌鲁木齐市定居的,须到原备案的社会保险管理分局持原备案登记表办理终(中)止异地备案手续。
居民城乡医保在新疆交的在成都能用吗?
法律分析:在职人员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由90%调整为9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由85%调整为9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由80%调整为85%。退休人员住院,其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分别增加5个百分点,但最高不超过95%。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根据所查到的信息,如果您在新疆交的居民城乡医保,想要在成都使用,需要办理根据所查到的信息,如果您在新疆交的居民城乡医保,想要在成都使用,需要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和异地转诊备案登记。具体来说,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以提供材料方式办理备案手续的,在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可以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结算服务,执行参保地规定本地就医时的标准。参保人员以承诺方式办理跨省异地就医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手续的,可在2个月内补充相关材料后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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