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不在红名单内的原因,具体如下:
1、单位或个人未缴纳社保费用,呈断保状态;
2、单位或个人缴纳费用延迟,未按时缴纳,系统自动停止社保卡使用;
3、挂靠银行自动缴费因系统或者其他原因产生置后引起暂停使用;
4、应按月按时缴纳社保,个别情况不再红名单可以手工报销。
医保不在红名单内的解决方法:
1、被告知不在红名单,那么本次产生的医疗费用无法持卡实时结算,但参保人在挂号、交费时依然要出示社保卡,医院根据社保卡采集有关信息,并上传,为其出具带有“医保已实时结算”(欠费)标识的收费票据或带有上传标识的收费票据;
2、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医疗费用,恢复红名单后再通过本人申报单位到所属区医保中心办理手工报销。
综上所述,遇到社保卡不能正常使用时,医院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会发给《持社会保障卡就医告知单》,医保对象凭《告知单》到就近的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卡服务站验卡,或到就近的区县社会保障卡服务点办理验卡、换卡手续。遇到医保卡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到就近的区县医保事务中心办理验卡、换卡手续。红名单是指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人员名单。在医院也有红名单和黑名单之分,在黑名单中社保卡就不能进行实时结算,在红名单就可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居民个人要去社保局申领新卡,然后在现场让工作人员帮忙把新社保卡开通激活。这个时候社保卡的社保功能已经开始生效了,然后再拿着这张社保卡去银行激活一些其它的功能。
一、社保卡激活的方法
1、参保人需持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明原件到对应银行营业网点激活社会保障卡,激活后医疗保险账户将恢复正常。
2、在医保定点医院使用社保卡直接启用社保功能。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使用社保卡时,只需正常办理门诊或住院挂号登记业务,即可直接启用社保功能。
3、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药店首次使用社保卡时,插入原医保卡,再按要求插入社保卡后,即可启用社保卡。
二、参保人到人力社保部门领卡后即可启用社保应用。自领卡之日起300天内,凭本人有效证件持卡到金融账户对应合作银行网点启用金融应用,否则该卡社保应用将被挂失。如参保人确实有事不能亲自去办理,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他人办理时,受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参保人身份证、委托书。如因金融应用未启用导致卡片社保应用被挂失,持卡人需启用卡片金融应用后,到人社部门指定地点解挂卡片社保应用。
注:各地的情况不一样,所以具体规定以当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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