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手机上办理厦门居住证续签,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
1、打开“i厦门”应用程序。
2、点击“厦门公安”选项。
3、在“厦门公安”页面中选择“户政业务”。
4、在户政业务中,找到并点击“居住证办理”。
5、在居住证办理页面中选择“到期签注”。
6、按照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和居住信息,完成续签手续。
厦门居住证续签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填写《福建省居住证签注表》
2、提供持证人本人的居住证
3、代办的,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未满十六周岁的或60周岁以上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
4、居住地址证明材料,包括:居住在个人自购(自建)房屋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权属证明或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复印件、居住在个人租住出租房屋的(需报备),提供房屋出租人或实际管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仅限办理居住证使用)、房屋租赁合同(协议)复印件、居住在亲友家中的,提供亲友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仅限办理居住证使用)及房屋所有权人出具的住宿声明(房屋所有权人与申办人关系、申办人居住本地址情况、是否同意将其所有房屋作为申领居住证的居住处所)、居住在单位、学校宿舍或单位、学校自购(自建)房屋或租赁的出租房屋(需报备),提供单位、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盖公章)和产权证复印件或权属证明或土地使用证、批建手续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 件。
综上所述:居住证每年需要签注一次,如果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居住证的使用功能将会中止,补办签注手续后则功能恢复,且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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