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莆田 公积金提取 办理流程是服务窗口现场提交申请;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审查,审查相关的材料;决定,作出审批决定。提取办理条件有职工因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提取 住房公积金 ,职工因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关于莆田 公积金 提取办理流程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莆田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1.服务窗口现场提交申请; 2.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 3.审查,审查相关的材料; 4.决定,作出审批决定。 二、莆田公积金提取办理条件 1.职工因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提取行为发生之日起的前12个月内未曾提取过住房公积金。 三、莆田公积金提取办理材料 1.缴存职工有效 身份证 件 2.婚姻状况证明( 结婚证 、 离婚证 和民政部门备案的 离婚协议书 、 法院 判决书) 3.最低城镇生活保障证明(低保证) 4.缴存职工一类银行储蓄卡 四、莆田公积金提取办理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 贷款 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 遗赠 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住房公积金是保障住房方面的一种制度,那么如果想要购买住房或者租赁住房都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我们本人只能够提取个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网进行咨询。
1、对年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的老年人使用底色为浅绿色的《优待证》,满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使用底色为淡红色的《优待证》。
2、各级医院、疗养院、卫生院(所)等医疗机构要在挂号、就诊、检查、取药、住院、收费等方面,对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实行优先服务。年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的老年人没有此规定。
3、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凭《优待证》在市区内免费乘坐公共汽车。年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的老年人没有此规定。
4、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身边无子女的老年人,持街道、乡镇以上民政部门的证明,在申请安装闭路电视和管道煤气时,初装费实行优惠,并优先安排。年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的老年人没有此规定。
扩展资料:
根据《福建省老年人优待证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福建省老年人优待证(以下简称《优待证》)的规范管理工作,根据《福建省优待老年人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关于贯彻<福建省优待老年人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四条 凡本省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可申领使用《优待证》。对年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的老年人使用底色为浅绿色的《优待证》,满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使用底色为淡红色的《优待证》。
第五条 老年人优待证的申领:
1、省直(含中直、部队)在榕单位60周岁及以上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含年龄已到60周岁尚未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干部、职工),以厅局(大学、总公司)为单位,由老干(人事)处按要求统一造册(含机关和在榕下属单位),向省老龄委办公室申领。
在榕的省属系统无工作单位的老年人(如配偶、遗属和户口已迁入城镇的父母、岳父母等)的《优待证》,按福州市老龄委办公室的规定,向福州市老龄委办公室申领。
2、各设区市(含在各地的省直、中直单位)老年人《优待证》发放办法,由各设区市老龄委办公室制定。
3、全省城镇社区居民中无工作单位的老年人的《优待证》的申领,按其户口所在地的设区市老龄委办公室的规定办理。
4、农村老年人《优待证》发放,按设区市老龄委办公室的规定申领。
《优待证》是老年人享受相关优待内容的重要凭证,老年人享受相关优待内容时应主动出示。
屏南县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老年人优待证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优待老年人若干规定》的通知
莆田市老龄网-《福建省老年人优待证》办理规程及使用管理办法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