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关注当地警务的微信公众号
02 完成实人认证
03 选择功能
04 下载身份证照片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努力打造快捷便民的优质服务,鞍山市公安局坚持民意引领、深化科技应用,着力推动互联网与公安工作深度融合,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自2020年12月起全线开通了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网上办理业务。符合申办条件的群众仅需通过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实名注册认证、提交申请材料即可完成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的办理业务,人均办理时长不到3分钟。群众无须像以往一样到办证大厅或派出所实地进行业务办理,既提高了公安机关的办事效率和质量,又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真正实现了居民身份证、居住证业务不见面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最大限度地提升服务质效,切实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网上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
(一)受理事项
1、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
2、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
(二)受理平台
辽宁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或辽事通APP中的“公安便民专区”。
(三)申领条件
3年内在省内办理过居民身份证并已采集标准人像和指纹信息,因证件损坏需要换领或证件丢失需要补领的辽宁省常住户口公民。
(四)收费标准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丢失补领、损坏换领的收取证件工本费40元。
(五)缴费方式
平台内电子缴费。
网上办理居住证业务
(一)受理事项
1、居住证丢失补领;
2、居住证损坏换领;
3、居住证申领(居住、就业、就学);
4、居住证签注。
(二)受理平台
辽宁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或辽事通APP中的“公安便民专区”。
(三)申领条件
符合条件的公民首次申领辽宁省居住证的,已持有辽宁省居住证的公民因损坏换领、丢失补领或签注的。
(四)收费标准
暂不收费。
可以的。
受理范围
1.全国各省市户籍居民(不含港澳台地区居民);
2.辽宁省内各地市户籍居民;
3.大连市各区、市、县户籍居民;
受理地点
我市全部户籍派出所
受理种类
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损坏、丢失,需要办理换领、补领的。
申请材料
1.户口簿;
2.在有效期内的大连市居住证;
3.在有效期内的学生证。
备注: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件原件即可,不需要同时提供两个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提供的证件必需在有效期内,必需符合公安部标准。
申请换领证件的除提供以上相应材料外,还需提供原身份证(旧证)。
不受居住证登记地址或学校所在地限制。申请人须提供实际居住地址或工作单位信息。
辽宁省统一为现场采集照片,背景为白色,不能穿着浅色或荧光色服装;头发需为本色,不能遮挡五官特征;不能佩戴有镜片眼镜或隐形眼镜。
发证方式
申请人本人持申请办证时提供的证件原件和领取凭证,核验指纹领取新身份证。办理换证业务的,领取新身份证时须依法交回原身份证(旧证)。
收费标准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丢失补领、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制证时限
凡不在本人户籍地申请办证,均属于异地证,自申请人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60天内完成制证并发放居民身份证。如遇法定节假日,时间顺延。
不予受理情形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以及办理临时身份证的;
2.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3.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 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4.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5.因受技术条件制约等其他原因,难以确认身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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