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保险费征缴范围
(一)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范围: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二)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范围: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三)失业保险费征缴范围: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机关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四)工伤保险费征缴范围: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国家机关及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编制外人员,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二、社会保险费缴纳
缴费单位每月1—15日在税务部门申报缴费。
参保人员(包括已经享受退休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必须参加医疗救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5元。随单位参保的职工由单位缴纳,个体参保人员由本人缴纳。
三、社会保险信息查询、修改、确认
(一)参保人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参保信息:关注微信公众号“合肥智慧人社”或支付宝生活号“合肥人社”,绑定电子社保卡,查询本人参保信息;使用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在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含分中心)自助机上查询打印;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通过合肥市政务服务事项“社会保险查询(证明出具)”进行查询打印;登录合肥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自助查询。
(二)参保职工如需修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属单位申报出错的,需提供单位证明、本人身份证;属录入出错的,需提供单位原始申报资料;属公安部门变更的,需提供公安机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含分中心)办理。
(三)
参保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累计满30年确认,单位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工作年限满30年以上的在职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含分中心)办理。
带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一式两份)(纸质),录用人员登记表(一式一份)(纸质);带电子版的劳动合同信息报表(上合肥市劳动保障网下载中心就业用工栏下载)到你所在区的管委会备案;;然后带职工社会保险增加花名册(一式两份)和已备案的花名册到政务区那边的社保中心办理增加(减少)人员社保,如果是人员首次参保,还需带身份证复印机和一寸照片办理社保卡,办社保卡也是在社保中心,一般是在政务区社保中心二楼13号窗口,我是最近才去办理的。。
想了解更多的保险知识,可以进入 >> “多保鱼讲保险”进行免费咨询!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