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经济适用房必须把抵押贷款还完,也就是您如果是当时贷款买的房,就去银行提前还下款。
2、确定房子已满五年,看契税发票,不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是转不了商品房的。
3、必须要过下户,条件是过到非本人名字下,(同一户口不允许过户)也就是不能过给结了婚的爱人,孩子等,如果已单立户的可以过给父母,或者过给岳父,岳母,或者亲戚,都是可以的。
4、必须交一个综合地价款,(部分地区称之为土地出让金),是合同价的10%。
5、除了综合地价款还一个就是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一般经济适用房都是90平以下,属于小面积住宅,所以只有一个契税,就是合同价的1%就可以了,如果大于90平按当地的契税规定收取。
6、以上都具备了,可以着手准备办理了,首先签订一份交易合同,然后去把网签做了。
7、带上双方的身份证,如果是外地户口的需要带暂住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购房原始发票原件复印件(指的是一次按2600交易的发票),交易合同(可下载)4份,银联卡一张。
8、到建委,一人先到咨询台领取表格,另一人排契税队伍,领取后直接排过户队伍,先排再填表,因为人很多,契税交完后,交印花税,再交土地出让金
9、双方到过户柜台办理过户。
法律分析
经济适用房是一种保障性的住房,价格比商品房低很多。但是经济适用房具有很强的特殊性,在取得房产证之前是不能够进行出售的,除非将经济适用房先变为商品房。要想把经济适用房变为商品房,那么一定要有以下三个流程。第一就是必须要满五年。满五年是按照契税发票上的日期或者房产证的发放日期来计算的,而不是购房的时间满五年。第二就是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一般是合同价的10%。第3步是要补交契税。完成了以下流程之后,那么双方就可以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四条 加强交易管理 (十一)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必须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并取得完全产权。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对个人是否已缴纳相应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成交价格是否符合正常交易、政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等情况出具书面意见。 房屋登记、租赁管理机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租赁备案登记时,要比对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有关信息。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能提供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的,任何中介机构不得代理买卖、出租其经济适用住房;房屋租赁备案管理机构应当暂停办理其经济适用住房的租赁备案,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暂停办理该家庭购买其他房屋的权属登记,并及时通报住房保障部门。 (十二)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各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交易指导价格,定期制订经济适用住房上市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的标准,报经市、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公布实施。 经济适用住房交易价格低于政府公布的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交易指导价格的,依指导价格缴纳相应的土地收益等价款。 (十三)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完善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分配机制,健全上市交易管理办法。要按照配售经济适用住房时承购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确定上市所得价款的分配比例、政府优先购买权等管理事项。其中,政府出资额为土地出让金减让、税费减免等政策优惠额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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